电力法知识
《电力法》是我国为健全法制,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发展,维护电力的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运行而制订的法律。电力关系国计民生,是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一个国家的电力水平,标志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无论电力投资者,还是电力经营者;无论电力生产者,还是电力使用者;无论是电力企业,还是电力用户,都需要依照统一的法律条文运作、管理、监督和维权。《电力法》是调整我国电力建设、电力生产、电力供应和电力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全社会管理、保护、开发和利用能源资源过程中的法律规范,是能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电力的公用性质,《电力法》又具有公用事业法的地位。...
《电力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电力生产、电力供应和电力使用活动。《电力法》有以下三种效力:(1)地域效力。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的活动。(2)对人效力。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活动,都必须遵循《电力法》。(3)行为效力。即适用于电力建设、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电力使用、电力监督管理、电力设施保护等活动,当然这些活动除了受《电力法》调整外,还受相关法律的调整。...
(1)电力事业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的原则。(2)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3)电力设施和电能受国家保护的原则。(4)电力建设和电力生产要依法保护环境防治公害的原则。(5)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的原则。(6)电力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监督的原则。(7)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的原则。(8)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技技术和管理方法发展电力事业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5年12月28日通过,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第五条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取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第六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
第五十九条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条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二)用户自身的过错。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障碍。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不符合电力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力法所称的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五条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第三十六条制定电价,应当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供电质量的主要指标1.电压理想的供电电压应该是幅值恒为额定值的三相对称正弦电压。由于供电系统存在阻抗、用电负荷的变化和用电负荷的性质等因素,实际供电电压无论是在幅值上、波形上还是三相对称性上都与理想电压之间存在着偏差。(1)电压偏差:电压偏差是指电网实际电压与额定电压之差,实际电压偏高或偏低对用电设备的良好运行都有影响。(2)电压波动和闪变:电网电压的均方根值随时间的变化称为电压波动,由电压波动引起的灯光闪烁对人眼脑的刺激效应称为电压闪变。当电弧炉等大容量冲击性负荷运行时,剧烈变化的负荷电流将引起线路压降的变化,从而导致电网发生电压波动。(3)高次谐波:当电网电压波形发生非正弦畸变时,电压中出现高次谐波。高...
1.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障碍。2.在依法划定韵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3.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实施行政惩罚的权力机关是电力管理部门,包括法律、法规和电力管理部门授权的以电力管理部门名义突施处罚的单位。对行为者的惩罚方式有: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4.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咀罚款。实施行政惩罚的权力主体是电力管理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和电力管理部门授权、委托的单位。行政惩罚的方式有: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5.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烧窑、烧荒、抛荒、抛锚、拖锚、炸鱼、挖沙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惩罚的方式是: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