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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保全

更新时间:2024-02-04 0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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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保全是指当事人在申请仲裁过程中,为防止争议标的物被转移、毁损、灭失等情形,向仲裁机构申请采取临时性保全措施的行为。 这种保全措施可以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经济仲裁保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仲裁裁决的执行。
经济仲裁保全

经济仲裁保全

经济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一、经济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经济纠纷申请财产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3、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三、经济纠纷的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在经济仲裁过程中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法》规定,有证据证明因为另一方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仲裁裁决书难以执行,甚至不能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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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经济仲裁费用标准的内容如下: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三)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经济仲裁费用的费用内容(一)经济仲裁费用包括申请经济仲裁费用仲裁机构在其仲裁规则中都规定有申请经济仲裁费用,这是每一个仲裁案件的当事人都必须缴纳的费用。它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争议金额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比率得出当事人应缴的申请经济仲裁费用。(二)经济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员实际费用所谓经济仲裁费用中的实际费用是指仲裁员为办理仲裁案件而要花费的交通费、差旅费等。该经济仲裁费用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1、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的居住地不在仲裁机构的所在地即外地或外籍仲裁员,该仲裁员到仲裁机构开庭、合议等将发生实际费用;2、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在仲裁机构所在地,但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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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本质上的民间性。这是最基本、最核心、最主要的特征,其他特征都由此派生而来。著名民法学家梁*星教授在中国仲裁论坛第二届会议上,对仲裁的民间性有一个精辟论述,他说:就像《民法典》立法争论中的一个核心是什么都能够让步,唯独对不同主体的物权予以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不能让步那样,《仲裁法》修改中什么都能够让步,唯独坚持仲裁民间性这一基本原则不能让步。2、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仲裁机构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没有隶属关系,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3、制度设计上的简易性。与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相比,仲裁制度相对比较简单。4、仲裁服务上的有偿性。“有偿性”是仲裁的一个明显特征,也就是接受仲裁服务的民商事争议当事人必须承担仲裁费用。5、裁判方式上的灵活性。与行政裁决和司法裁判相比,仲裁的裁判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6、裁判程序上的便捷性。与严格、复杂的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相比,仲裁的程序具有既方便又快捷的特性。7、裁判依据上的兼容性。仲裁中并非所有案件和每一事项都有法可依,因此在裁判依据适用上就具有兼容性,也就是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外,受惯例和传统影响,还要考虑日常生活中人们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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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收费,商事仲裁才收费。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请人在仲裁请求书中所写的请求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数额收取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按照标的收费的。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收取案件受理费。经济仲裁的原则是什么1.自愿仲裁的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是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选择。根据《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第33条等规定,经济合同仲裁不是经济审判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裁审自择。2.分级管理、一次裁决原则:经济合同仲裁分为县级、地市级、省、区级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的仲裁委员会四级。《仲裁条例》第3条规定,仲裁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仲裁机关一次裁决即是终局裁决,不允许当事人申请上级仲裁机关进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依《仲裁条例》第33条的规定,在接到仲裁裁决的次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着重调解原则:《仲裁条例》第25条规定: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据此,调解是经济合同仲裁的必经程序,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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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法定代表人:姜*长地址及电话:××区电话:63543号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法定代表人:杨厂长地址:××区电话:33406号一、请求事项:履行合同二、事实、理由及证据: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1.接楼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是111316.80元;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5.70元。证明文件:(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市建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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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仲裁裁决多久生效?自裁决之日起生效。但若一方依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方申请撤销,则法院应该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二、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服能向法院起诉吗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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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经济仲裁的的一裁终局是指商事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胜诉方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既使败诉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其次,一裁终局,是仲裁程序上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仲裁区别于诉讼,区别于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优势。如果动摇了“一裁终局”原则,朝着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的方向发展,不仅失去了仲裁优势,也混淆了仲裁与诉讼的程序区别,动摇了其生存发展的根基。最后,但是并不代表上市仲裁没有救济手段。当事人不服商事仲裁裁决时,可以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救济: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不得自行撤销;申请执行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一、合同纠纷法院不受理仲裁可以上诉吗合同所在地法院对仲裁不服上诉没有管辖权。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二、房产共有份额是分卖么处分共有产权房屋,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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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的特征:第一,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的专家;第二,仲裁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第三,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费用低;第四,仲裁一般不实行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一、合同纠纷没有合同应该怎么办合同纠纷没有合同的处理方法:1、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让步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干预,不仅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而且有利于双方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因此,纠纷发生后,双方应以谈判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2、第三人居中调解。如果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要求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的调解;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不愿意协商、调解、协商、调解的,可以仲裁或者诉讼;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发生纠纷后,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纠纷如何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解决是十分复杂的,它涉及几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同时还有裁决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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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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