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制
企业改制是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包括国有企业的改制、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外合作企业的改制等。通过改制,企业可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形式的企业组织形式,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改制的目的主要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并为企业再就业提供保障。对于内退人员,企业改制时会预留其生活费、社保费,使其生活有保障,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我们对国有企业改制曾经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实际工作,有不少心得体会,也有很多经验和教训。现在针对事业单位在转制、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法律要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为目前进行转制、改制的事业单位提供一点帮助。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坚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基本原则。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第二、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
现在针对事业单位在转制、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法律要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为目前进行转制、改制的事业单位提供一点帮助。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坚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基本原则。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第二、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第三、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
改制,企业,职工,单位,事业单位,资产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第二、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第三、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第四、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于在转制、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文章分析了事业单位改制的基本原则:既要因事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事业单位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原则,事业单位改制基本原则等相关信息咨询。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既要因事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既要切实维护好职工利益,又要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既要统筹兼顾、认真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又要稳步推进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转让,应该参照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1、事业单位改制后,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改制后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与聘用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在同等条件下,改制后的单位应优先聘用原固定制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救济,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未被重新聘用的或选择自谋职业的,在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原缴费年限与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算。2、事业单位改制职工的安置费标准。事业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为工龄每满1年发给本人1个月基本工资,工龄未满1年按1年计算。事业单位固定工基础安置费5000元,5年以上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700元,若低于“工龄每满1年发给本人1个月基本工资”标准的按其标准计发。办理农转非招工手续的土地征用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增加土地补偿金4000元。3、事业单位转制中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的女干部,转制时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50周岁以下的女干部,转制后在工人...
1、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 2、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 3、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 4、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 5、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