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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

更新时间:2024-08-05 14: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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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需要暂时停止进行,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通常包括: 1、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或政策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法律责任; 2、案件涉及特殊情况,需要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处理; 3、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抗拒的情况,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 4、当事人申请中止执行,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 中止执行期间不计入执行期限,待特殊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可以恢复进行。
中止执行

中止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可以逃脱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因此,即使被执行人已经被终结执行,他们仍然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受到信用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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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有什么区别1、区别在于是否真正执行。中止执行,仅仅是停止执行该判决,并没有取消判决的内容,等到中止执行条件可以成立时,可以恢复执行;终止则是不再执行该判决内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中止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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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一)申请恢复执行应出示身份证明(单位提交申请恢复执行时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作为权利义务承受人申请的,应提供相应证据,由法院依法变更申请执行人。(二)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书应准确填写原执行案号、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联系方式等。(三)明确提供被执行人现状及可供执行财产情况或线索,否则不予恢复执行。一、执行中止恢复执行有什么期限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二年,而中止执行是属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的情形,会重新计算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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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止执行后恢复执行有没有期限中止执行恢复一般没有期限,一般是在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二年,而中止执行是属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的情形,会重新计算执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中止执行如何恢复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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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后账户还会冻结。法院可以继续采取冻结执行措施。理由是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只是保全性措施,非处置性措施。况且法律规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有法定的情形,且需要征得申请人的同意。从财产保全所属的性质上看,冻结属于保全性措施,而非处分性措施。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原判决因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等问题,有可能被更改甚至撤销,为防止造成执行回转的困难,法律不允许对原判决继续进一步进行执行,但财产保全只是控制性的措施,只要不将冻结的存款进行处分,将冻结款项发放当事人执行回转的困难即可避免。切实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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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因此,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中止执行20年后的法律效力是否失效? 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执行并不意味着法律效力的完全失效。中止执行是一种暂时的措施,通常是在特定条件下暂停执行法律判决或裁定。虽然中止执行可以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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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执行。中止执行只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与终结执行不同。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执行。这在各国的民事诉讼法上都有规定。现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止执行,一般先由执行员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人同意,在执行笔录中说明,即可宣告中止执行;如果申请人不同意,经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中止执行只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与终结执行不同。因此,在中止前已经执行完毕的,继续有效,造成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应当恢复执行程序。人民法院执行员可以依职权主动恢复;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执行员批准后恢复。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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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作出裁定书。××××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号申请执行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被执行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写明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项、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第×项规定,裁定如下:中止(××××)……号……(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如中止执行法律文书主文部分内容的,写明:)中止(××××)……号……(生效法律文书)第×项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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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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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