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裁员知识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
裁员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6条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使用者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2、使用者经济裁员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比使用者所在的直辖市高。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发表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资金的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金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几年的合同不重要,重要的是工作了多长时间。根据工人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数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到半年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不到半年补偿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经济补偿金根据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税前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助金、加班费、去年年底奖金),除以12个月的工资外,乘以工作年数上年最新劳动法裁员赔偿标准上年最新劳动法裁员赔偿标准。待通知金按上个月的工资计算。新劳动法于08年颁布实...
2002年6月,章-宏与一家企业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担任销售部经理,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市内交通补贴500元、国家各类补贴计200元、职务津贴300元、服务费800元。章-宏每月应得工资计6800元,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税收,实际每月所得5000余元。除了上述的工资、补贴等外,公司员工还可以享受下面的津贴和福利:每年冬、夏两季在12月和6月各发放防寒津贴和高温津贴1000元;销售经理根据所负责地区的销售业绩可享受提成奖金,提成奖金按季度考核发放;章-宏可享受的手机通讯费补贴每月800元;公司还每月向他支付住房补贴1000元,由其自行在外借房住宿。章-宏工作半年来销售业绩一直不错,每季度的提成奖金均在2万元以上。但由于电子产品市场竞争激烈,2003年起该公司的市场份额逐渐减少,他与公司负责其它地区的销售经理达成共识,都感到销售越来越难做是因为产品比较落后。2003年11月底,章-宏郑重向总经理致信,详细分析了造成销售下降的原因,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不料总经理看后,认为章-宏在公司面临困难的时不但不认真工作,反而找茬儿,破坏公司的内部团结,并当即要求人事部与章...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违纪的劳动者,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对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评估:1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有详细规定职工玩忽职守,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并已向职工公示。即《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明确规定。2.员工的违纪行为符合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当时违纪渎职的原始记录证据3.如果规章制度规定了员工违纪的处理程序,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并有相应的证据公司解雇员工时应注意什么关于解雇员工。公司通常根据员工的个人原因做出解雇决定,这与解雇不同。它以员工的不良表现、过失和不称职为原因。进行解雇的企业应提出确切和真实的理由,否则即滥用解雇权。解雇是否基于性别、宗教、政治观点、参加罢工、工会活动和种族原因,否则将被视为对员工的歧视和对员工权利的侵犯2.所有因个人原因而被解雇的理由是否合理,应基于可证实的严重事实,而不是个人印象和主观判断3.企业是否根据事件的后果和影响,并在考虑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实际责任后做出决定。解雇应该是不可避免的解决办法解雇原因①员...
问:企业在进行解雇或裁员时,一般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如何避免因裁员而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杨东龙:理论上讲,解雇和裁员是有较大区别的。解雇通常是因为雇员对公司上级不服从或者对工作不称职而遭遇的最严厉的纪律处分,而裁员则是因为公司单方面原因而导致的部分雇员被迫离职,这两者的本质则都是指雇员与企业的雇佣关系的非自愿终止,说白了就是某些雇员会因为自己的表现或公司自身的原因而丢了工作。解雇和裁员的处理过程和方法在不同的国家往往会大相径庭。主要取决于相应的法律环境、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等因素,但不管怎样,这对雇员和公司来讲,始终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必须小心谨慎地妥善处理,否则其相关后果和不利影响的危害将十分深远。由于处理这类问题涉及到较为复杂的背景因素,因此我只能就一般的情况大致谈一些看法,谨提供给你参考。首先,需要充分确认解雇或裁员的理由。解雇或裁员的理由应该是正当的和充分的。企业往往会因为多种原因实行裁员,如迫于运作成本的压力,经营方向的改变,新技术和新工艺运用以及发生资产重组或收购兼并事项等。确认理由的原因在于能够更好地向雇员做出解释,以便能够争取他们某种程度地理解和合作,从而减少可能...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一、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二、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