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审计
什么样的国际组织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审计法第二十四条所称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和贷款项目包括:(一)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其机构向中国政府及其机构提供的贷款项目;(2)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其机构向中国企业事业单位及其机构提供的贷款项目;其他组织提供中国政府及其机构担保的贷款项目;(三)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其机构向中国政府及其机构提供的援助和赠款项目;(四)国际组织提供的援助和赠款项目,外国政府及其机构向中国政府委托的单位管理有关资金;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及其机构提供的其他援助和贷款项目。(1)国有资本占企业和金融机构总资本(股本)的比例超过50%;(二)国有资本占企业和金融机构总资本(股本)的比例超过50%;(三)国有资本占企业和金融机构总资本(股本)的比例超过50%企业和金融机构超过50%;(三)国有资本占企业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股本)的比例超过50%;(三)国有资本占企业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股本)的比例超过50%;(3)国有资本占企业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股本)的比例超过50%;(二)国有资本占企业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的比例低于54%,但国有资本投资者具有实际控制权。
.除国务院另有...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是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时需要遵循的步骤。在完成投资后,企业需要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标准文本、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定会议纪要、企业产品标准审定会签字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对于短期获利性质的投资支出,一般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有意图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型投资则应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以及对其他企业的不具备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应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对其他企业的具备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或者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因此,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时需要了解相关的核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
外资企业必须要审计。为外资企业审计是审计组织依法或受托对在我国境内由外商独资经营的企业所进行的审计,一般情况下主要是进行财务审计或财务报表审计。 一、审计的流程如下: 1、接受业务委托; 2、计划审计工作; 3、注册会计师必须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 4、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5、在完成财务报表所有循环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后,还应当按照有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并根据所获取的各种证据,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形成适当的审计意见。 二、审计的作用如下: 1、监督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 2、监督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 3、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髙经济效益; 4、为宏观经济控制和管理服务。 总之外资企业必须要审计。审计的流程包括接受业务委托;计划审计工作;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审计可以监督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正确;监督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为宏观经济控制和管理服务。...
作者:中国审计…2008-4-2114:04:52来源:中国审计学会内部审计的国际标准化Marshall,JeffreyandHeffes,EllenM.用17种语言在91个国家对9300位内部审计师进行了调查研究。该文揭示了内部审计研究基金会如何进行全球最广泛的调查来指导内部审计职业。研究结果表明内部审计正日益趋向于国际标准化,并可以预言其将在组织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得到深入扩展。内部审计的职能也越来越以一种有效的方式为其组织带来经济利益的增加。(文章题目:InternalAditBecomingStandardizedGlobally;作者:Marshall,JeffreyHeffes,EllenM.;来源:FinancialExective;Sep2007,Vol。23Isse7,p15-15,2/5p)。内部审计师对审计委员会交互作用的观感:来自马来西亚上市公司的定性研究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是两个关键的公司管理机构。此文作者研究了在马来西亚内部审计师们对于他们和审计委员会成员之间的交流情况。作者对已有文献的贡献在于提供了来自于东南亚国家的额外证据,而公众认为马来西亚的一大特色...
(一)审计风险的定义对审计风险的含义,国内外许多学者做了积极探索,不同的人由于研究的角度不一样,结论也并非完全一致。1.国外学者对审计风险定义的研究。国外对于审计风险的研究是从报表体现的,即财务报表没有公允的体现审计人员所认为的已经揭示的风险。《柯勒会计词典》定义审计风险为:一是已鉴定的财务报表并未公允地反映出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可能性;二是审计人员未觉察到在被审计单位或审计范围中存在重要错误的可能性。国际审计准则(2004)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人员因财务资料的误报而提供不适当意见的可能性。2.国内学者对审计风险定义的研究。对于审计风险的定义,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基本相同。王广明(2001)认为:审计风险是由于不明确审计意见是否恰当而导致的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王素梅(2004)等对于审计风险定义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二是审计人员和会计事务所因发表不当意见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他们对于审计风险的定义更倾向于第一种。中注协(2007)认为:审计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发表不恰当审计意...
中国审计署成立以来,同全世界112个国家(到2005年底)在审计领域内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广泛开展了交往活动。——1982年、1984年,审计署先后加入世界审计组织和亚洲审计组织,中国内部审计学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991年5月,审计署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亚洲审计组织第五届大会和第四次国际研讨会;——1991至1993年中国是亚洲审计组织的主席国,目前已连任五届亚审组织理事会成员,并已成功申办2006年第10届亚洲审计组织大会,将于会后成为第10届亚洲审计组织主席国;——1996年5月,亚洲审计组织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研讨会在北京举行;——1998年9月,北京成功举办了亚洲审计组织第26次理事会会议;——2000年6月,亚洲审计组织社会保障审计研讨会在北京举行;——2000年10月,在泰国召开的亚洲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国当选为主席国,李金华审计长当选为主席;——2001年6月,亚洲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委员会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2001年、2004年,在北京和南京举办两届计算机审计国际研讨会;——2002年、2004年,以宣传介绍中国审计体制与成...
国家审计人员是指审计机关中接受国家委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从事审计事务的人员,也即是审计公务员。国家审计人员专指在中央审计机关、地方审计机关和派出审计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在其他行政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在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中工作的人员。国家审计人员本质上是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国家审计人员接受国家委托,以审计机关的名义,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归属于审计机关。由此可见,国家审计人员不同于一般公民,也不能作为行政主体。我国对国家审计(政府审计)人员设置了职称制度,职称分为三种: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和助理审计师。高级审计师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评定,审计师和助理审计师则采用考试的形式评定。国家审计人员的组成国家审计人员包括国家审计署的审计长、副审计长、地方各级审计厅、局的厅、局长、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人员和非领导职务的-般工作人员。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按照宪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审计长是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命。审计署实行审计长负责制,审计长是国务...
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定义内部审计为“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则认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系统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比较上述两种定义不难发现,二者对内部审计的目标、基本职能、性质等方面的理解有较大差异,从以上简单的定义对比我们就已经可以看到中外内部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处于不同阶段和水平,而且中外有着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因而在内部审计的业务内容和组织形式等方面是各有独特之处的,有必要对其进行对比和研究。一、内部审计的产生与发展国外内部审计产生的准确时间已无从考,但我们知道国外在11~12世纪就已经有了“行会审计”。当时的行会,每年要召开几次总会,议事内容包括选举产生理事和审计人员。理事会是行会的执行机关,它必须在召开总会时将行会账户提交审计人员审查。审计人员审查的重点是作为受托人的理事在处理经济业务方面的诚实性。它体现了内部审计的本质是由于“两权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