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
法医临床鉴定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司法鉴定,其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 损伤程度的鉴定:法医需要通过活体检查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包括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等。 2. 伤残程度鉴定:法医需要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等,对损伤进行分级。 3. 性问题鉴定:法医需要对患者进行性-交能力鉴定、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等鉴定,以确定性功能状态。 4. 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法医需要对患者的现有疾病与损伤进行关联性分析,以确定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 5. 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法医需要识别出患者是否真实患病,或者是否存在故意伪造病情的行为。 6. 医疗终结时间鉴定:法医需要确定患者的医疗终结时间,以判断医疗费用的合理性。 7. 劳动能力评定:法医需要对患者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以确定患者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8. 医疗费审查:法医需要对患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查,以确定费用是否合理。 9. 后续治疗费评定:法医需要对患者后续治疗费用...
法医,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
第一部分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一、关于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概念1、法医临床学是运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2、法医临床学检验的对象是活体和文证。活体检验是为了确定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及各器官功能状态而进行的人身检查。文证审查是鉴定人根据提供的临床资料等书证内容进行审查分析、研究的过程。3、法医临床学鉴定是通过活体检验和文证审查,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过程。4、专科检查是指本中心开展的临床专科检查项目,包括眼科检查、耳科检查、精神病检查等,目的是确定相关损伤及功能情况,并出具检验报告。5、辅助检查是指鉴定人在法医临床学的鉴定过程中,就专科问题委托本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对被检验人或物进行的检查。包括神经电生理检查、精神智能状态的评定、组织病理检验、DNA检验及文件检验等。6、病历资料不全是指仅有诊断证明书或影像学报告,而无被鉴定人详细记录和影像学资料,不能全面反映被鉴定人伤情或病情的情况。二、法医临床学鉴定的项目包括以下类别损伤认定(包括损伤判定、损伤性质、致伤机理或致伤物的推断);损伤程度;伤残程度;因果关...
1、损伤程度鉴定例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2、伤残程度评定例70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3、伤病关系鉴定例1000同上4、诈病、诈伤鉴定例1500同上5、医疗纠纷鉴定例4300同上6、劳动能力鉴定例700同上7、活体年龄鉴定例800同上8、男性性功能评定例700同上9、听觉功能评定例700同上10、视觉功能评定例700同上11、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例900同上12、医疗费合理性评定例600同上13、后期医疗费评定例600同上14、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例600同上15、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例600同上16、治疗时限评定例600同上17、法医临床鉴定文证审查例800同上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损伤程度鉴定人300-600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男性性功...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关于不属于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伤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期医疗费和营养费等具体数额的确定,及残疾辅助器具配置的具体价格、使用年限,护理人数的评定,不属于法医临床鉴定范围。精神疾病治疗的医疗费合理性评定属于法医精神病鉴定范围,不属于法医临床鉴定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项目基准价(元)1、损伤程度鉴定(伤情鉴定)7002、意外伤害致残程度评定700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700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7005、后期医疗费用评定6006、三期评定(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6007、误工损失日评定6008、劳动能力鉴定7009、活体年龄鉴定80010、男性性功能鉴定70011、诈病诈伤鉴定150012、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90013、伤病关系鉴定100014、医疗纠纷鉴定430015、残疾用具评定70016、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护理级别)60017、因果关系鉴定150018、医疗费用合理性评定60019、治疗时限评定60020、文审鉴定80021、听觉功能评定70022、视觉功能评定700一、工程质量鉴定¥5000.00起,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协商收费。二、工程造价鉴定1、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有结算,对单价有争议的按总造价的7‰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2、无工程量争议、有竣工图、双方无结算,需鉴定机构编制结算的按总造价的1%起算,根据路途的远近及案件难易程度具体协商。3、工程量有争议、无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