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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权

更新时间:2024-01-31 17: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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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权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特定权利以合法形式作为担保质押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在此过程中,权利人仍保有权利,但其权利作为债务的担保物,用以确保债务人履行相关义务。 这种安排通常通过协议和法律程序来规范,以确保权利的有效转移和还款的机制。权利质权主要应用于金融领域,如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为借款人提供了一种获得融资的途径,同时也为贷款人提供了一定的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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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权是指以合法可转让的债权,或者其余财产权为标的物设立的质权。权利质权的法律特征是:权利质权的基本属性是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为客体的质权。只有满足下列性质的权利,才能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必须是物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物权。不可转让或法律禁止的权利不得质押。它必须是不违反现行法律和权利质权性质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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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依法具有的权利是: 1、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2、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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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权利应当包括不得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不得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而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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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质权有哪些(一)有价证券质权。(二)知识产权质权。知识产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权利。(三)债权质权。(四)其他权利质权。二、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的区别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动产质权是现实支付交易的产权,由自己承担损失。权利质权必须是财产权,须是可以让与的财产权该权利不能让与,不仅不能就该权利的变卖价金受偿,也不能由质权人取得权利,必须是不违背质权性质的财产权。质权是动产质权,不动产原则上不能设定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三、权利质权的效力1.权利质权的效力范围权利质权的效力范围包括权利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以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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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享有转质的权利,但转质时要经质押人的同意,如果质押人不同意,转质造成质押物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责任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权利质权转质的定义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然后将这种权利作为质押的标的,再次出让给第三人。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5.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二、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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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质权是物权吗权利质权是物权。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可以作为担保的标的。权利质权是物权。二、实现质权需要的条件1、质权须有效存在。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质权人不得实现其质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三、权利质权的设立和成立条件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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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质权的分类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一)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四)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权利。实际上,从民法上看,可质押的权利主要分成三类,即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知识产权;一般债权。二、质押的效力(一)担保的债权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质押担保的范围进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2、对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三)对质权人的效力1、质权人的权利(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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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在性质上说其特点主要有:(1)必须是财产权;(2)必须是可以让与的财产权;若该权利不能让与,不仅不能就该权利的变卖价金受偿,也不能由质权人取得权利。(3)必须是不违背质权性质的财产权。质权是动产质权,不动产原则上不能设定质权。权利质权的性质与特征:(一)权利质权的性质关于权利质权的性质,我国学术界主要有让与说与权利标的说两种。让与说认为,以往质权的标的物,仅限于有体物,质权指物上质而言,权利上不得设立质权。因而权利质实际上是指以担保为目的,而让与债权或其他权利。而权利标的说则认为:权利质权是在权利上设定质权,人质之权利仍属出质人,而质权人取得与人质权利相异之权利,即以财产权为权利标的的质权。笔者认为,权利标的说比让与说更能体现权利质押的本质和社会发展的趋势。以往的观念认为,只有有体物才可以设定质权,而无形财产不可以设定质权。而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法律制度的更新,无形财产在社会财富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所有权与物质财产权的分离使得人们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更趋抽象化,而权利质正是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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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质权的生效(一)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1、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2、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二、哪些权利质权需要登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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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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