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责任。未成年保护法中规定的儿童权益有哪些1、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有权要求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有权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保证教学质量,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上课。如有的学校对违纪学生处以停课一周的处罚,实际上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未成年人在学校接受良好教育的同时,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该受到保护。如教师对学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校校舍倒塌对学生造成伤害,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对学生造成伤害等等,侵害了学生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发生在学校的侵害该类权利的行为有;教师禁止学生上学、进教室、罚站等,放学后禁止学生回家,下课后禁止学生自由活动,教师要求学生接受自己的思想观点,强迫订阅某种刊物、不允许自由阅读等。4、肖像权。学校在使用或对外提供有关...
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一向重视。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修正,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包括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保护未成年法不是在鼓励杀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有以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对象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在其他国家,未成年人被定义的年龄范围不同。例如在日本,未成年人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但是在美国,未成年就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目前,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判断一个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一个重要衡量标准。二、刑法中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未成年的法律保护年龄为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1、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对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控告,直至诉诸法律;2、姓名权,未成年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后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未成年人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3、肖像权,肖像权是指未成年人对以各种形式反映自己容貌特征的个人形象享有的专有权。其内容包括: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肖像,并有权通过对肖像的利用取得精神上、财产上的利益;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允许他人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有权取得适当的报酬;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肖像;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毁损、侮辱、玷污未成年人的肖像;4、名誉权,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未成...
我孩子其实本性不坏,就是不懂谨慎交友,最终走上这条路。如今他被关押在南宁少管所,我们是农村人,不懂路,也没那么多钱去看他。今天,你们法官主动到家里拍摄家中的变化及我们家人的对孩子想说的话,我们十分感激你们。7月21日,覃塘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来到辖区蒙公乡、大岭乡对去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2名未成年犯家中进行回访前的拍摄,让在少管所的他们感受一下家乡的变化,听听父母对他们的殷切的希望。一直以来,覃塘区人民法院对监禁未成年罪犯,坚持定期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教育转化工作。去年该院结合中院举办的与南宁少管所共同在少管所内为贵港市法院判处的三十多名监禁刑未成年罪犯帮教回访活动。通过这样的活动,不仅了解到了未成年罪犯在监管场所的服刑改造情况,而且还了解到未成年在服刑过程中最想了解的是家乡的变化,亲人的近期情况等。通过该次帮教回访活动,该院及时创新帮教工作,将帮教工作由高墙外向高墙内延伸,通过拍摄录制的方式,让未成年人罪犯更感观的了解到家乡的变化、亲人的近期情况及对他们的殷切希望。下一步,该院将研究帮教工作覆盖范围扩大,对未成年罪犯的生活、学习、就业等问题给予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