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法律词条>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

更新时间:2024-07-10 15:30:20

138
被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之后他的财产会有继承人来继承,这个死去的人就叫被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关系中,每个公民,不论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也不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是指其遗产将被他人继承的人,任何公民只要死后遗留有遗产都可成为被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关系中,每个公民,不论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也不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被继承人。 但要在现实中成为被继承人,须具备的条件是: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民死亡时必须留有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有人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就不是任何公民了,立遗嘱人必须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不能立遗嘱的。 被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作为被继承人,享有合法的继承权益,可以获得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有权要求执行遗嘱,并参与遗产的管理和处置。 同时,也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和遗嘱的要求,履行继承手续,缴纳继承税等相关义务。 请注意,继承权益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

阅读全文>>

继承人在债务清偿中需遵循《民法典》规定:确定遗产、区分债务性质、明确清偿程序;优先使用被继承人财产清偿债务,剩余财产再分割;放弃遗产继承则无清偿责任;可协商解决纠纷,不成可起诉。 在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发生时,继承人需要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首先,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应先确定遗产,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并明确清偿债务具体的程序。其次,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可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如果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最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债务清偿纠纷,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解决途径 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解决途径是指在继承人面临债务问题时,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程序。首先,继承人应当详细了解被继承人的负债情况,包括债权人的身份和债务金额。其次,继承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如分期付款、债务重组等方式。如果协商无果,继承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如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此外,继承人还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以获取更多关于债务...

阅读全文>>

被继承人是指在法定继承关系中,具备被继承资格的公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只要在遗嘱继承中存在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2)公民死亡时必须留有个人合法财产。同时,遗产必须有人继承,无人继承的情况下,遗产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因此,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公民才能成为被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阅读全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属于继承纠纷中的一类,因此应按专属管辖规定确定管辖。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阅读全文>>

一、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分别是什么人(一)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

阅读全文>>

先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阅读全文>>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