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法律词条>贪污罪

贪污罪

更新时间:2024-09-09 16:32:45

222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

贪污罪

贪污5000元构成贪污罪。存在2种情况之一的,构成贪污罪。分别是:1、个人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下,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由于受贿行为导致国家或者社会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人故意刁难、威胁有关单位、个人,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要财物的。...

阅读全文>>

贪污款利息不计入贪污罪数额。贪污款所生利息是贪污款行为给被害单位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一部分,应作为被告人的非法所得,不作为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数额计算,但应连同其贪污、挪用的公款一并依法追缴。...

阅读全文>>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是: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阅读全文>>

多次贪污的处理方式: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阅读全文>>

要是贪污罪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话,则追诉期限一般为5年。但如果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追诉期限就应该是10年。要是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么追诉期限最高可以为20年,并且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仍可以继续追诉。...

阅读全文>>

贪污罪的资金需要返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贪污罪的资金属于赃款,即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的,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阅读全文>>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于“未经处理”如何理解,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笔者认为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理解,在正确区分了构成犯罪的贪污行为和不构成犯罪的贪污行为的基础上也要考虑行为人每一次实施贪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但是次数比较频繁,累计数额较大这一现象。如果行为人一个星期内连续5次每次贪污4000元,累计两万元,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一次性贪污5000元的犯罪行为。因此有必要对于行为人每一次实施贪污行为都不构成犯罪,但是次数比较频繁,累计贪污数额较大的行为给予一个累计期限,对于这一累计期限内贪污数额总和达到5000元以上标准的应当构成犯罪,没有达到标准的不构成犯罪。其实在有关财产型犯罪有关的司法解释中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也有过先例。如何认定贪污罪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

阅读全文>>

贪贿犯罪量刑金额标准: 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数额较大”; 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数额巨大”; 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受贿的金额不仅仅是指金钱,受贿或贪污的卡、物等价值也应折算其中。因受贿或贪污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有可能会被立案侦查。...

阅读全文>>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