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
一丶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申请人:忠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省xx县,现居住xx省xx市xx区。被申请人一:辉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现xx市看守所。被申请人二: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被申请人三: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被申请人四:媛xx,女,汉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现xx市xx区看守所。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xx)x刑初字第xx号判决书、(20xx)刑xx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22000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事实及理由:20xx年7月26日晚,被申请人辉xx在被申请人媛xx的指使下,闯进了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并对申请人进行了殴打,导致轻伤,后经xx区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处理。对于立案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并审查,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案件,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于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案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而检察机关是没有权开庭审理刑事案件的。开庭的流程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
一、刑事执行与民事执行的区别刑事执行与民事执行的区别:1.执行机关不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只有法院才有民事执行权,其他任何机关都不得实施民事执行行为。刑事执行的执行机关既可以是法院,也可以公安机关或劳动改造机关。2.执行名义不同民事执行的执行名义包括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机关制作的裁决书以及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刑事执行的执行名义只能是法院制作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3.执行对象不同民事执行的对象只能是物和行为,不能对被执行人的人身执行,更不能以对人身的执行代替对物或行为的执行。刑事执行的执行对象主要是被执行人的人身,如限制其人身自由、强制其劳动,直至剥夺被执行人的生命等,在特定情形下也可以是物。4.执行机关的主动性程度不同在民事执行中,执行机关是比较被动的,没有债权人的申请,一般不能主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只有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并有债权人申请时,执行机关才能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在刑事执行中,执行机关必须主动采取执行措施,因为不存在犯罪人自动履行刑罚的问题,更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只有法院直接交付执行机关执...
【刑事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七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四)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机关包括人民法院;监狱;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少管所等。...
刑事执行部门包括法院、监狱看守所及公安机关等,法院负责做出刑事判决的执行,而监狱则执行刑事判决,将罪犯收监并管理罪犯。对于判处拘役管制的,由公安机关执行移送看守所的手续。同时,检察院会监督刑事执行的过程,确保程序合法。...
不管是法院判决书还是法院裁定书,都是司法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对于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所涉及的原被告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文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