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期限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果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另外,《行政许可法》还规定了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综上所述,行政许可的办理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确保行政许可的及时办理和申请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三节 期 限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
一、行政许可期限计算的事项1、初审时间是否计入最终作出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的期限内,分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未经初审部门同意,申请人的申请就不能向上级行政机关报送的,初审构成一项独立的行政许可,初审时间适用《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有关期限的规定。二是,无论初审部门是否同意,初审部门依法都有义务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机关,申请人无需重新提出申请,初审时间适用《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三条有关期限的规定。2、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会签其他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之间的内部工作程序。对申请人来说,行政许可的期限仍然适用行政许可法有关期限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克服官僚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问题的通报》(国发[1999]9号)的要求,各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者会签文件时,协办部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3、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果依法需要进行咨询评估、评审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咨询评估、评审所需时间可以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三节规定的期限内,但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4、根据《行政许可法》,无论行政许可是单独提...
一、行政许可期限相关规定(1)由一个行政机关实施作出许可决定的期限。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以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在20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行政机关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其他法律、法规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办理的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不得超过45日。在45个丁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3)下级机关进行初审的审查期限。有些行政许可设置了层级审查制度,需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机关。法律、法规对初审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的期限。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对被检设备、产品等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5)不计算行政许可期限的时间。依法需要...
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是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一、行政复议特点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