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法律词条>健康权

健康权

更新时间:2024-08-21 11:00:05

161
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 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健康权

健康权

健康权是一个被频繁使用但含义却颇不确定的概念。笔者认为,健康权是指人所享有和应当享有的保持其躯体生理机能正常和精神状态完满的权利。这里所指的人,既可以是个体的人,也可以是如妇女、儿童、残疾人等一类人。所谓的躯体生理机能正常,是指人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应当具有的机能的具备;所谓的精神状态完满,是指人的以自然属性为基础并为社会属性所要求具有的智力和思维条件。所谓健康,并非是指肢体健壮同时精神愉悦,而且也不是指没有疾病或状态虚弱,而是指作为一个生理的和社会的人,他(她)的肢体和精神状态能够适应和满足他(她)所处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般要求。健康权是一种概括性的权利,它包括一系列具体的权利表现形式,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出不同的划分:(一)以权利的主体为标准,健康权分为个人健康权、群体健康权和公共健康权。(二)以权利的内容为标准,健康权有多种形式。根据健康需求的层次划分,健康权分为卫生保健权、医疗待遇权、康复权等;根据健康存在的领域划分,健康权分为躯体健康权、精神健康权;根据健康的保障要素划分,健康权分为饮食健康权、药械获得权、卫生知识获得权、环境卫生权、医疗保障权、突发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知情权...

阅读全文>>

一般说来,健康权的内容应包括“健康维护权”,“劳动能力保有、利用和发展权”,在特殊场合,也承认“健康利益支配权”。(一)健康维护权。健康不仅是免于疾病和衰弱,而且是保持体格方面、精神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完美状态。所以当今社会将健康视为基本人权,在世界范围内均认为其是文明社会的共同利益所在,故对健康的维护也成了一项权利。1、“健康利益保持权”首先体现为自然人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人人都有通过各种体育活动、心理调试,使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保持完好的状态的权利。当生理、心理机能、功能出现不正常时,及时请求医治,使健康状况达到完好或恢复到原有状态的权利,不受任何的干涉或限制。2、“维护健康司法请求权”。“健康利益维护权”还表现为当自然人的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的“司法保护请求权”。健康权主体以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法定义务。凡是非法损害他人的身体的外在组织的完整或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而影响他人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

阅读全文>>

1、健康利益,健康权是权利人享有健康利益的权利;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譬如各器官、系统发育、功能发挥等如常,保持劳动能力等,依法享有权利。2、身体机能完全性,健康权是权利人以保持身体内部技能的完全性为内容的权利;健康权是人身属性的权利,权利人对健康权的支配是有限的。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损害自己健康的情况下,权利人才得以对自己的健康利益进行支配。3、生理机能和良好心理状态,健康权是自然人以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完善性和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权利。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哪些1、暴力行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是指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有权使用武器、警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有人民警察、武警部队人员等.武器、警械的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押解人犯和值勤、巡逻、处理治安事件等公务时,可以使用武器或警械,但必须符合使用武器和警械的使用条件,使用武器、警械的时间、种类以及如何使用,必须与被管理对象的...

阅读全文>>

1、尊重意思是不得干预享有健康权。2、保护意思是要确保第三方(非国家行为者)不得侵害享有健康权。3、实现意思是指采取积极措施实现健康权。根据这项一般性意见,健康权还具有一项“核心内容”,即权利的最低基本水平。由于这是一项国家任务,所以不能抽象地确定这一水平,但是,提出了关键要素以指导重点制定工作。这项核心内容包括基本初级卫生保健、最基本和有营养的食物、卫生条件、安全的饮用水,以及基本药物。另一项核心义务是采取和实施国家公共卫生战略和行动计划。这项战略和计划必须要解决整个人口的卫生关注;应在参与和透明的基础上得到制定和定期审查;应包括指标和标准用以随时监测取得的进展;并应特别注意各种脆弱或边缘群体。各缔约国必须根据逐步实现的原则向前迈进。这便要求各缔约国有义务单独或通过国际援助和合作,最大限度使用现有资源,尽可能迅速有效的向前推进。在这方面,必须区分缔约国是无能力遵守还是不愿意遵守其健康权方面的义务。享有生命健康权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享有生命健康权的主体是自然人。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是其他人格权...

阅读全文>>

健康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最基本人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健康权纠纷属于侵权纠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公民的健康权进行非法侵害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

阅读全文>>

健康权纠纷是指因他人侵害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而引起的纠纷。这些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保护公民的健康权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健康权纠纷的防范和处理,维护公民的健康权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

阅读全文>>

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区别如下:1、保护目的不同:身体权主要保护身体完整性和行动自由;健康权则同时保护身心,维护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心理健康;2、定义差异:身体权是公民维护身体完整并自由支配身体各部分的权利;健康权是以身体外部组织完整和内部生理机能健全为内容的人格权;3、侵权性质不同:侵害健康权必然导致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伤害,而侵害身体权不一定导致这些伤害。身体权与健康权的重要性:1. 身体权的重要性在于它保障了个人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和自主权,是个人基本权利的体现;2. 健康权的重要性则在于它确保了个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和保健措施,以维护和促进健康状态;3. 身体权的维护有助于保护个人不受非自愿的医疗干预和身体伤害,是尊重人的基本尊严的表现;4. 健康权的实现对于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减少疾病负担和促进社会整体福祉具有重要作用;5. 身体权和健康权都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个人的生理和心理完整性的基础。...

阅读全文>>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