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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

更新时间:2024-01-06 16: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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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一般是指,罪犯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卖淫,属于违法行为,需要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强迫卖淫,就构成犯罪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罪犯强迫未成年人从事卖淫活动,那么,需要根据前款的规定进行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且杀害、伤害、强奸、绑架卖淫者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强迫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一般是指,罪犯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卖淫,属于违法行为,需要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强迫卖淫,就构成犯罪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罪犯强迫未成年人从事卖淫活动,那么,需要根据前款的规定进行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且杀害、伤害、强奸、绑架卖淫者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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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的量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迫卖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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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立案标准: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应予立案追诉。强迫卖淫罪构成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迫卖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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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属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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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楚天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张xx委托,指派我担任张xx涉嫌强迫卖淫罪一案辩护人,庭前经会见被告人、查阅本案案卷材料,今天结合庭审调查,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本案被告人张xx的强迫受害人陈x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其理由如下:1、强迫卖淫犯虽然是行为犯,但行为发展亦有一个过程,即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其行为过程可分为:实施强迫行为、他人被迫同意、准备为他人提供性服务、开始卖淫、卖淫行为的完成等。因此,本罪的既遂必须是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迫行为,通过这些手段,以达到强制他人精神意志的目的。如果犯罪正处于着手实施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强制他人的目的,则仍属于犯罪未遂。2、行为人的迫使行为使他人不得不同意卖淫。在这一环节上,行为人必须达到最终强制他人精神以逼其卖淫的目的,否则亦不构成既遂。3、被害人已被迫卖淫。在这一阶段,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已经完成,行为人的强迫行为已经发生预期效果,因而应认定为既遂。从本案陈x受害的全过程来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远没有达到强制受害人的目的和状态,因受害人的母亲偶然出现,导致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未实行终了,因此,对该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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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强迫卖淫罪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葫芦岛律师为您解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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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二、相关的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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