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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设立

更新时间:2024-08-14 11: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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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设立泛指通过财产所有人的明示行为、法院司法判决或直接依据法律规则而确定信托当事人、信托意图和信托关系具体内容的过程。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信托,采取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采用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信托设立

信托设立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一)设立信托的方式设立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以下三种:1、信托合同;2、遗嘱;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以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的,考虑到委托人对受托人的选任必须以受托人的接受为前提,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二)设立信托的条件1、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2、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3、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三)信托无效的情形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信托的作用1、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其特点:一是规模效益,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二是专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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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成立的步骤如下:信托成立只需要由三方当事人签订信托合同即可。但是信托的成立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信托是一种代人理财的财产管理制度,它的确立必须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如果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不信任,则信托行为难以发生。即使发生信托行为,因存在不信任,甚至带有欺骗性,在法律上仍不能确认其为有效。2、合法的信托目的。信托的目的是信托行为成立的依据,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3、确定的信托财产。如果没有信托财产,就没有财产的转移,信托就不能成立,因此,信托的成立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4、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认信托行为的成立,必须有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现代信托中,这种意思表示在形式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信托法》第八条要求“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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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设立信托是委托人的自愿的行为,但是该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要件。按照信托法的规定,合法的、确定的信托目的,是设立一项信托的必须具备的要件之一。所谓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希望通过信托所达到的目的。按照本法第二条关于信托定义的规定,委托人设立信托都要出于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同时,作为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愿,遵循委托人确定的信托目的,来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因此,信托目的,从委托人方面来看,是其通过设立信托所指明的基本目的;而从受托人方面来看,是其对信托财产应当行使管理、运用或者处分权的目的。信托目的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影响信托关系的产生、存续、消灭的基本要素。一、信托目的的确定性设立信托总是出于一定的信托目的,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就是信托目的的确定性。该信托目的,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有着直接影响,同时,对与信托财产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也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信托目的应当明确,使受托人可以非常清楚地明了应当遵循该宗旨履行其受托义务,同时,第三人也可以明白无误地了解该信托的意思表示。在信托活动的实践中,作为私益信托,一般情况下,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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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接受信托,采取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采用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信托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此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办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消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五)信托被撤消;(六)信托被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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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依法设立的信托是保障财产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其优点主要包括:——减少或延迟税务责任;——简化或省却委托人或受益人逝世后分配遗产时所牵涉的法律手续;——受托人若被赋予适当程度的酌情处理权,则该信托可因应环境的变化作出调整;——提高隐私保护的程度:信托与遗嘱不同,它是一种私人文件,由财产授与者在世时所订立的信托纯属一项私人安排;——享有贯彻性的优良管理:机构信托人并不会受疾病、年老、逝世或其他个人因素所影响;——加强财产免受社会经济风险的保障,避免资产被临时冻结,限制使用或甚至被充公;——在资产被转移地域时,财产可以获从新分配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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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信托注意事项如下:(1)受托人系信托关系中,在实质上享有信托财产的管理权,其地位相当重要。所以要选择有专业人才、正派经营、良好信用和值得信赖的信托公司,为你的财产做最有效的配置和规划,方能达成你所托付之信托目的。(2)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本身(自益信托),也可以由委托人指定自己以外的他人享受全部利益(他益信托),或是部份自益与部份他益。(3)信托财产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受托人的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请求强制执行或拍卖;信托财产也不属于受托人破产财团的范围。另外属于信托财产的债权,也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不得互相抵销。(4)确立信托目的后,选择适当的信托产品,以实现信托目的。例如:若为投资增值,可选择各种资金信托产品;为照顾未成年子女者,可选择抚育信托、保险金信托或遗嘱信托;为管理财产者,可选择不动产(开发)信托或不动产租赁信托;为财产增值者,可选择指定用途信托资金投资有价证券;为准备退休后颐养天年或欲照顾年长长辈者,则可选择退休金信托、老年安养信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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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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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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