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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8-05 15: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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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并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员是该有补助或补贴的,但不享有工资。业委会成员是由广大业主推选出来,受广大业主委托代全体业主管理一些公共事务的业主,但业委会成员没有与业主大会或物管公司确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因此谈不上发工资的问题。不过,如果真要给业委会成员发补贴的话,发多少、怎么发,事先必须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只要多数业主同意,愿意补贴多少就补贴多少,他人无权干涉。基本含义: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一、业主委员会选举会议流程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1)收集、登记选票;(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物业管理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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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7、筹备组应当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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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由5至1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组成。同时,业主委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具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等素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对于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可以参考《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筹备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担任。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要的物业和业主相关资料。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与住宅物业协商,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然后,业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后会给予批复,知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立后,应告知公司,让公司向街道办事处报告所有业主的信息;接着,筹备小组开始制定《业主公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然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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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进行选举。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和程序业委会成立的条件:1、小区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程序:1、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4、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5、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6、书面申请备案。二、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有哪些?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三、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哪些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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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主要包括:1.核验权即业主在入住之后有权对居住的实际情况——购房合同及开发商的承诺进行核对,或重新检验,如果出现不符,可以根据合同或有关法律代表业主主张权利。2.知情权即业主对自己所拥有的物业的有关资料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情况(如资质、收费依据、服务标准、收支情况、有关基金的使用等)有权了解、掌握。3.选择权即业主有权选择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并有权签订或解除《物业委托管理合同》。4.监督检查权即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批评建议。5.收益权即业主对所有的公建配套设施的经营、出租等盈利性收入有收益的权利,只不过这种收益的权利应由业主委员会代为行使。6.请求权要求组建业主委员会,指业主为维护其共同的利益而要求组建自治性的权利保护体的请求权。上述权利的行使仅靠业主个人的力量是做不到的,比如,某个业主想到有关部门了解一下本物业的相关资料,有关部门一般不接待,而只对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只有通过业主委员会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权利,而业主委员会对这些权利的实现起了保障的作用。业主委员会是协调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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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件的解释是: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也叫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由小区内产权人、使用人通过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该物业区域内产权人、使用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成立管委会有利于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规范产权人、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形成和规范。从本质上看,“业主委员会实际上是所有业主的有限授权代理人”。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能?有关规定中说,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有:1、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2、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3、听取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4、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组织召开产权人大会或产权人代表大会;6、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各项工作。但实际上,业主委员会应该在取得所有业主授权的前提下,全面负责整个小区共同财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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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业主委员会的任期是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二、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无关的活动。因此,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当然,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三、业主委员会的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规定。1.业主大会既有制定业主公约等内部规章制订权,又拥有进行“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续筹”等民事活动的资格,还能够代表全体业主对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行使财产权;2.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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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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