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
继承人顺序应按照以下方式予以分配:一般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分配为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均等分配。一、大哥去世家人有继承权吗兄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遗产怎么分配的有关遗产的分配,首先,如果有遗嘱,遗赠的按照遗嘱,遗赠的分配继承,当然...
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继承。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被继承人和继承人是继承关系的相对方。被继承人就是去世后留有遗产的那个人,而继承人就是有权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同时,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继承权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继承权是指个人在他人死亡后,根据法律规定获得对其财产或权益的继承权利。继承人是指根据法定继承顺序,按照一定比例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或权益的人。被继承人则是指在其死亡时留下财产或权益的人。继承人可以是配偶、...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继承人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配偶去世之后,如果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如果没有遗嘱,这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分配因该遵循相关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一、老公婚前财产,去世后怎么分割婚前财产死后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照死者留下的遗嘱进行分割;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未留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分割财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割遗产,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而且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
继承公证的办理手续: 1、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遗嘱的内容进行审查; 3、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不是强制性的; 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虽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
老公死了,配偶、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产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夫妻一方死亡的遗产继承: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都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妻子(丈夫)所有,剩下的一半则按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在剩下的一半财产的继承中,妻子(丈夫)仍然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仍可参与遗产分割。遗产继承的方式1、...
先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分先后顺序。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特殊情况主要指:1、分配遗产时,应照顾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只有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劳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才能在遗产分配中得到照顾,一旦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应该得到照顾;2、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应该多分,不是强制性的;3、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这是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第一顺位没有继承人怎么办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