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毒品罪的连续关系可以看作场所上、时间上不接近,相当于同一构成要件的行为在场所上、时间上被连续实施,这些行为基于指向同一法益侵害的一个故意的情况,包括也被认为一罪。...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等等。...
贩卖毒品判刑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
被告人xxx,男,1964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3201211964********,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出生地江苏省南京市,住南京市江宁区**街道**区**幢**室。被告人xxx曾因嫖娼,于2004年2月被治安警告,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曾因扰乱单位秩序,于2008年4月被劳动教养一年;曾因寻衅滋事,于2010年6月被行政拘留十四日;曾因非法持有毒品,于2010年2月被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曾因容留他人吸毒,于2011年被劳动教养一年。被告人xxx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11月13日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12月20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本案由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xxx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2月9日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xxx有权委托辩护人,同年3月25日将案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11月上旬某日,被告人xxx在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娘娘巷鲁家饭店对面民房处,以人民币500元的价...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共规定了99种精神药品。在我国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兴驻规定了联合国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而且根据我国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公约中未规定的药品种类。除以上所列六种常见的毒品外,同时还明确将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为毒品。1987年11月和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办法中规定,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安纳咖、安眠酮等。贩卖毒品如何认定贩卖毒品的数量认定贩毒数量的方式包括:1、以现场抓获的贩卖毒品交易的数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供毒品要不要坐牢,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强迫他人或者容留他人吸毒提供毒品的,会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处罚。一、容留他人吸毒不构成犯罪的判决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如果不构成犯罪,就要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我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处最低十日、最高十五日的拘留,可并处最高三千元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处最高五日的拘留或者最高五百元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网上赌博要坐牢吗需要区分具体情况。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网上参与赌博的,参与者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赌博组织者或者提供赌博服务者,就会构成赌博罪。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组织者,便不会坐牢。三、初次容留他人吸毒判多久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参照最高检的立案追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