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所有权
专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即权利人对于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它是指单个权利人对一个特定的建筑空间,单独享有的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权,共有权以及基于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因此,专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一种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正);第三章 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目的。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的基本内容包括: 1.占有。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2.使用。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以授权他人使用,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3.收益。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 4.处分。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业主权益包括对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需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义务。拾得人需报告并妥善保管遗失物,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赡养人应保障老年人的需求,定期探望关心老年人。 业主权益包括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以及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业主还应该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拾得人的义务包括报告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的权利包括拾得遗失物后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给权利人,以及因归还失物产生的奖励权利。 赡养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赡养人应当保障老年人精神文化方面的合理需求,尊重老年人健康有益的休闲方式,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或者通过电话、...
一、所有权是专属权么所有权是专属权。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非专属权可以让与、抛弃和继承。一般财产权多属非专属权。但依《宪法》第9-10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以及城市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为专属权。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二、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一)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民法典第一编总则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动产均以交付而获得所有权,而车辆等特殊动产因登记而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注意: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合...
1.占有权能: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占有权与所有人发生分离。占有权与占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占有是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本身只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2.使用权能: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能也可以转移给非所有人行使,并且使用权能仅适用于非消耗物。3.收益权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息(孳息)的权利。收益权是与使用权有密切联系的所有权权能,因为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结果,但使用权不能包括受益权。4.处分权能: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权能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其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什么是所有权权能所有权权能,是指大陆法民法对所有权内容的一般性概括。学理上认为包括所有权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方面。所有权积极权能指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法律可能性,又称为所有权支配权能。大陆法各国民法对此类权能的概括不尽相同。有学说认为:所有权是某种总括权利,其(积极)权能不过是对所有人对物一般支配力的概括性描述,它并没有穷尽所有人支配物的其他可能性;亦有学说认为:民...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什么是土地所有权对于土地所有权,大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主要见于《民法典》第二编第九章的内容,其具体规定如下: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第三百一十三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