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
前科意思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累犯与前科劣迹累犯是法律明确界定的,累犯在整个司法程序中与普通犯罪有着较大区别,坚持从重处罚的原则。前科劣迹在刑事司法中指的是曾经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刑事拘留都不算),又重新犯罪。这样看来,前科劣迹与累犯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有前科劣迹但不属于累犯的,不得适用累犯的相关规定。...
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前科和累犯的区别?刑罚执行完毕后再犯的时间不同。前科,即有过违法犯罪经历。累犯,按照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前科对个人的犯罪记录及刑罚进行了定义和限制,有前科的人再次犯罪可能构成累犯,需要从重处罚。某些职务禁止有特定前科的人担任,如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不等同于有前科。 有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 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 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有前科。无年龄限制以前曾经犯罪,受过刑罚处罚。 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 曾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能视为前科。 前科记录的确认与影响 前科记录的确认与影响是指在法律体系中对个人犯罪前科进行核实和评估,并据此对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各方面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确认前科记录的过程包括获取相关证据、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并最终作出认...
如果前科是属于累犯的,那么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采用自伤、自残办法,从而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等,此类型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因此,累犯属于不能取保候审的范围之内。累犯除了过失犯罪和没有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外,对于其他的累犯要从重处罚。有前科有可以缓刑吗?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但是如果前科已经构成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
行为人有前科的,在判刑时应这样处理:如果是累犯,需要从重处罚,现实中,累犯一般不判处缓刑。如果不是累犯,仅仅是之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会从重处罚,因为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认为该人属于屡教不改,一般也会从重处罚。一、累犯是指什么?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往往应当从重处罚,但限制减刑是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的罪犯。两者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再次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十八岁以下人员犯罪的除外。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随时以累犯论处。累犯中的特殊累犯往往可以限制减刑,但一般累犯不在限制减刑的范围内,一般不会判处一般累犯限制减刑,但往往从重量刑。二、前科消灭制度提案能否通过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
前科不论多久,都不会自动消除。“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在中国大陆没有实施前科消灭制度,即犯罪处罚后,案底都会在资料档案里面,无法消除。前科消灭是指受有罪判决并被科刑的人在服刑期满或免除刑罚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未犯新罪,即视为没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这类记录一般是由公安部门保存的。犯罪记录是不会消除的,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会伴随着个人。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前科消除何时立法一般规定前科消灭必须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有罪判决后服刑期满或被免刑;(2)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犯新罪。有些国家还规定前科在一定条件下可提前假释。前科消灭和撤销或假释制度有助于解除具有前科的犯罪人的精神负担,增强其重新作人的信心和勇气,促使犯罪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设立前科消灭制度的宗旨在于,一旦前科消灭或被依法撤消,就会产生以下影响:(1)罪、刑记录的一并消失,行为人在法律上视为未实施犯罪之人,人事档案不做有关记载;(2)不再履行刑法典第100条规定的前科报告义务。即依法受到刑罚处罚有前科的未成年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无需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刑罚处罚的事实;(3)因前科引起的刑法上不利的法律后果消失;(4)因前科所引起的非刑事的不利后果消失;(5)社会各界不得以行为人有前科为由对其进行歧视。前科的范围确立前科消灭制度,首先应明确前科的范围。笔者认为,凡是被法院判决构成犯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人,从法院有罪判决确定之日起到前科消灭或撤销之日止,被认为有前科。前科事实在认定累犯和裁量刑罚时予以考虑,这里的依法应受刑事处罚包括实际受刑罚处罚和定罪免刑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