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
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债权担保是在国际借贷中,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其贷款能得到偿还。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人的担保即信用担保,指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保证,如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由担保人负责履行。一、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的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当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时,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未约定担保形式的,按一般担保承担担保责任。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和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约定一般担保的,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二、首付付了,找不到担保人1、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作个人承担。常见的房贷担保人是父母作子女的担保人、配偶作为担保人、兄弟作为担保人,或者找朋友作为担保人。2、一般来说,购房贷款一般是不需要担保人的,但是如果购房者年...
《民法典》规定了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被担保的主债权可以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或种类物给付债权等。这些规定明确了质权发生的依据和质权人实现质权时的优先受偿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担保债权包括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其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且所担保的债务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金钱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可以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或者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 根据《...
破产时,担保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并非完全免于清偿。根据《破产法》,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规定了担保债权的优先性。未完全受偿的担保债权将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将同样被视为普通债权。因此,破产重整时,担保债权仍需按照一定顺序清偿,具体方式可能有所差异。 在企业破产时,有担保的债权可以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并不意味着担保债权可以完全不受偿。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担保债权具有优先受偿效力,但担保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因此,在破产重整时,有担保的债权仍需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但具体清偿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担保债权与破产程序中的权益保护措施 担保债权与破产程序中的权益保护措施是指在破产过程中,为保护担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人往往面临着债权受损的风险,因此需要特殊的保护机制。这些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确保担保债权人在破产清算中优先受偿;设立担保债权人委员会,以便担保债权人能够集体行使...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一、民间借条担保人怎么写?民间借条担保人条款应当写明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限、范围,担保人应当在欠条上签名或者盖章。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二、民法典一般抵押合同要约定期限吗?一般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只需要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
根据《民法典》,担保债权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其无效。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受让人可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受让人可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债权人自身专属的从权利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担保债权不得单独转让,只能随主债权一并转让。如果担保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受让人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可以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担保债权的转让条件及限制 担保债权的转让受到一定的条件和限制。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在转让担保债权前应获得债务人的书面同意。其次,担保债权的转让应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转让方式。转让时,债权人应向受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债权凭证。此外,转让担保债权可能受到债权人的信用状况、债务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担保物的价值等因素的影响。在转让过程中,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程序,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担保债权的转让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和限制,以保障各方的权益和合法权利。 根据...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之后受偿。一、破产宣告破产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二、业主是否就开发商破产有优先清偿权业主就开发商破产时并不享有优先清偿权。开发商破产,法院一旦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破产之前发生的债务,只是普通债权,无法优先清偿,只能等到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能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
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如下: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上述五种担保,而不能创造新的担保形式。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有以下区别: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存款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担保物权,有权优先赔偿担保物及其实现所得价款。...
担保债权能申报破产债权。只要满足下列条件的债务就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1、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是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担保债权是优先于职工债权的。 担保债权优先职工债权的原因如下: 1、担保抵押资产并不纳入到破产清偿顺位当中,而是独立于破产财产之外的资产; 2、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在今后应更多地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 如果担保债权不能依法实现的话,对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