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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据

更新时间:2024-07-19 15: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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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据是指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所提供的与医疗行为相关的各种证据材料,包括病历资料、现场勘验记录、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这些证据材料对于认定医疗事故的性质、等级、赔偿金额等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证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管理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和鉴定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据材料,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医疗证据

医疗证据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包括病历、化验单、检查结果、手术组织、尸体等。根据刑诉法,证据可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等。医疗纠纷中常用的证据有病历、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证据特征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复制、转述,包括书证、视听资料、物证。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包括门诊及住院病历、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手术中的切除组织、死者尸体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在医疗纠纷中常用的证据有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其中,书证主要是病历,视听资料主要是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主要是病友的证言,鉴定意见主要是鉴定机构出具的医疗过错存在与否及因果关系、参与度、伤残程度等方面的专业意见。传来证据的特征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证据的特征包括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不是法律规定的司法公务人员依职权所做的勘验报告和工作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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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划分需要提交的证据,患者或其家属需要提交以下几项证明: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2.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3.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等。以上证明需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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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一、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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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疗纠纷,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才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则上由原告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医务人员有违规治疗行为或者隐匿、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才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发生举证责任。一、医疗损害分类是怎样的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情况下,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技术损害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存在特殊情况,即在法定情形下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2.医疗伦理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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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提起诉讼,证据不是只由一方负责的,医院和患者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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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及住院病历; 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 3、处方、药品及药品包装袋; 4、手术中的切除组织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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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医疗官司要的证据有:1、患方的身份证明以及亲属关系的证明;2、患者病历资料的复印件;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4、患者相关费用的清单;5、专家意见、证人证词以及鉴定结论等资料;6、若患者有委托律师代理此医疗官司,则需要提交签署好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律师代理权限。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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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如果提起诉讼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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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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