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
一、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二、民事权利主题平等怎么理解我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主要表现为: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力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2、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3、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其合法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都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制裁违法行为人,给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三、民事权利能力从哪里来由法律直接赋予,而不由任何人决定。法律不仅规定哪些人可以享有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相关内容。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中涉及到民事权利能力这个概念。我们都知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而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还取决于能力,因此,民法将此能力分解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如: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实现其利益所得实施行为的界限。权利在本质上是行为的限度,民事权利是权利人意思自由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有充分的自由,可实施任何行为,法律对此给予充分的保障。反之,行为超出法律划定的界限,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要被追究责任。如财产权、人身权。...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进行划分。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通俗来说,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和“能不能”的问题。前者是说有没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后者是说能不能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民法典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放弃吗不可以放弃。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开始就具备,是不可以放弃的,其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等,也是不可以放弃的,除非公民死亡,就不再具有这些权利。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一、民事权利能力能否转让民事权利能力不能转让。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民法典》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二、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三、民事权利有哪些1、人身权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1)人格权。人格权是社会个...
(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2条还对“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认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年满18周岁,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是怎样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1、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同样是权利能力终止的方式。2、自然人死亡后,某些权利仍然会得到法律保护,如名誉权、著作权中的人格权。对这些权利进行保护,其主要理由不是因为自然人死之后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剥夺其原享有的某项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能力名词解释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一、死者有民事权利能力吗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由此可知,死者没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二、法律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民法典》颁布后,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即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但基于维护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抚慰死者近亲属的需要,法律强调对死者人格利益进行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里要说明的是死者的人格利益分为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死者的精神利益随自然人死亡而消灭,对死者精神利益的保护实际上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利益的保护;死者的财产利益不因自然人死亡而消灭,而由继承人继承死者的财产利益。三、民法典对英雄烈士进行特殊保护根据《民法典》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侵犯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