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的委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法院院长主持,成员由院长1人,副院长、庭长、资深审判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数是单数。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歪曲事实的责任是谁承担根据我国《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决定错误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主持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审判委员会决定错误的,由主持人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歪曲事实、曲解法律,导致决定错误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人员承担责任。审判委员会主持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审判委员会决定错误的,由主持人承担责任。法官的职责在庭审中,法官的基本职责首先是查清案件事实,司法上称之为事实审,其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这一...
法院院长、庭长、法官、审判长、检察长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独立且不固定的。院长是法院的总负责人,法官是审判人员,可以担任审判长。检察长与法院院长没有直接关系,因为检察院与法院是不同的机构。合议庭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少数意见应记录并签名,最终判决取决于合议结果。案件是否宣判或开庭审理取决于事实认定和进一步核实的需要。 院长、庭长、法官、审判长、检察长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首先,检察院和法院并不是一个机构,检察院是公诉机关,理论上是与政府平级的,法院是审判机关,和检察院一样,与政府平级。所以法院院长和检察长没有什么关系。 一个法院,院长是总负责人,只有一人。法官是审判人员,可以是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审判长是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院长、庭长、审判员均可担任审判长。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 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司法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审判委员会制度可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通过合理分工,避免因个别法官个人因素而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 其次,审判委员会制度相对抑制了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正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审判人员的回避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公正裁决。 此外,审判委员会制度还有利于统一司法操作标准,提高司法质量。通过明确的回避制度和审判程序规定,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总之,审判委员会制度对于司法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可以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八条 审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其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 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或者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审判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可以列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18修订):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审判委员会的具体职能是: (一)指导、监督全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二)对提交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进行讨论决定 (三)总结具有全局性和指导性的审判经验 (四)研究本院有关审判、执行工作方面的制度、规范 (五)研究并发布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六)研究审判管理和审判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对需要向上级法院就有关适用法律和政策问题的请示 (八)研究涉及审判、执行工作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