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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

更新时间:2024-07-19 15: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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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工作;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及出让工作;土地行政处罚工作;土地纠纷的调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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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土地管理法16条内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得知土地管理法16条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相应的处理机构。同时,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证明,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如果您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等类似文件,可以作为证明土地使用权的证据。但如果无法证明土地使用权,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土地管理法16条为土地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对于土地使用权的保护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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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维护土地资源和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修订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但征地后土地出让金高于补偿款,导致征地矛盾。法律规定土地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可起诉。对未经批准私自开发土地规定强制回收,荒废土地3年以上也会回收。农村用地限于农业生产,确权后颁发土地确权书。 土地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旨在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维护土地资源和生态平衡,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其中涉及到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修订,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然而,一旦征收,招拍挂交易后的土地出让金远远高于征地补偿款,导致了征地矛盾的频发。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最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未经过批准便私自开发的土地进行了规定,对于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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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制度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3.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5.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完成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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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性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使用权的分类1.国有土地使用权指国有土地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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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管理土地。行政方法指领导者(管理者)运用行政权力,用命令、指示、规定、通知、条例、章程、指令性计划等方式对于系统进行控制。行政方法依靠行政权力,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单一性和无偿性等特点。行政方法只有在它符合客观规律,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才能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经济方法指管理者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调节和引导土地利用活动,以实现管理职能的方法,管理者用经济利益鼓励、引导、推动被管理者,使其行为和利益与管理者所要达到的目标一致起来,这是一种导向的间接控制方法。经济杠杆是经济方法的工具,在调节经济利益、实现管理目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常用的经济杠杆有:地租地价杠杆、财政杠杆、金融杠杆和税收杠杆。其中,通过地租地价杠杆可以实行土地有偿使用,使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以实现调节土地供需矛盾,指导土地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鼓励对土地的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法律方法是管理者通过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的法规,调整人们在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土地关系,规定人们行动必须遵守的准则来进行管理的方法。在土地管理中运用法律方法,主要是运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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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法规与政策的制定在土地管理中,组织立法和制定综合性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开展土地管理中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2)组织编制土地立法规划,考试大组织拟定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和行政规章;3)负责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中的使用解释工作,研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4)办理依法由国土资源部受理的行政复议工作;5)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2、地籍管理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其主要内容有:1)开展初始土地登记考试大,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授权经营及划拨等各类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及其他变更土地登记工作;负责土地证书监管。2)研究解决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土地权属问题的政策界限,负责确定土地权属,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开展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3)开展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条件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负责对土地资源状况进行评价。4)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及时提供建设用地规模扩展等监测数据及分析成果;开展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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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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