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程序
对受侵害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赔偿程序是申请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受害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赔偿申请书是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书面文件,也是赔偿义务机关据以审查赔偿请求。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时,赔偿请求人可以选择单独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包括:??(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2)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行政职务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自愿协助行政事务的人员??(二)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行政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既包括行政主体本身直接做出的职务行为,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组织所做出的履行职务的行为??(2)必须是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三)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1)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损害对于某种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未发生的不确定状态的损害,不能请求行政赔偿??(2)损害必须是直接损害,不包括间接损害??(四)因果关系??只有当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与行政相对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政机关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
行政赔偿程序包括单独提起赔偿请求和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的程序。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且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可直接起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的程序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时,同时决定赔偿。法院可合并或单独审理。 行政赔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产生的损失,需要得到相应的赔偿。在申请行政赔偿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行政赔偿规定》和《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可得出以下结论: 1. 单独提起赔偿请求的程序: (1)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在满足国家赔偿法第三条(三)(四)(五)和第四条第(四)项的条件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3)法律规定为行政终局裁决的,且被确认违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而不予赔偿,或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直接起诉。 (4)具体行政行为已经被法院确定违法,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另提出行政赔偿问题。 2. 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并...
当事人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行政赔偿,是有相应的前置程序的,在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之后,才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行政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其请求时效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一般一审三个月,二审两个月。单独受理的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二审为两个月;一起受理行政赔偿请求的案件的审理期限与行政案件相同。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对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可以和行政诉讼一并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单独提出。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1、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马上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整理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3、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则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