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多长时间可以起诉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同时,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因此,如果您认为离婚财产分配不公,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或两年内提出诉讼。 离婚财产分割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因个人利益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此,如果认为离婚财产分割不合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财产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如果分割结果不合理,分割显失公平,离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并依法进行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没有感情或者达成了离婚协议,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充分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尽量做到合理分割。如果分割不合理...
1、必须是双方自愿、亲自签署,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协议是可被撤销的;2、财产分割内容切忌图省事,出现笼统说法,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分割等。3、未调查清楚双方实际拥有的财产前,切莫心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前,一定要慎重考虑,没有问题了,再选择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一、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是否生效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是否生效,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一方反悔的也不影响离婚协议生效;2、如果一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回或者变更离婚协议,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的,会驳回诉讼请求,此时协议仍会生效。一、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提交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4、等待三十日离婚冷静期;5、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6、婚姻登记员对当...
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4、如果男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一、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
这是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其中包括了双方姓名、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离婚日期、房产信息、未偿债务、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双方在协议中自愿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继续承担未偿债务清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是这样的: 男方:女方,满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女方:男方,满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协议双方已于年月日在市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一、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市路弄号层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方的共有份额归方所有。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男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______ 女方:______ 年月日 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上下文和明确的法律问题,才能为您提供一段150字的法律分析。 根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双方在离婚后自愿达成协议,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因此,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其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债务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超过其个人债务的,超过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在婚前,彩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一、诉讼费的减免规定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
一、离婚财产分割法律规定1、双方协商决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男女平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财产界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财产的性质不同,归属和分割也不一样,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二)男女平等原则。(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四)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五)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该保障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