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主责任
优朋普乐起诉优酷网和可口可乐侵权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诉讼证据不全,海淀法院驳回了优朋普乐的全部诉讼请求,没有进行审理。据悉,在涉及此次纠纷的影视剧《王贵与安娜》上,优朋普乐是通过一家虚拟注册公司取得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名叫东阳履实合润影视公司,而海淀法院查询工商注册后并没有发现该公司。值得一提的是,广告主负连带责任之前并没有法律依据和先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优朋普乐CEO助理朱江表示,法院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的原因是证据不全,但这是程序上的审查,尚未就是否侵权进行实体上的审查,所以不代表优朋普乐败诉。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优朋普乐将继续准备证据上诉。不过,对于上诉的前景,朱江表示因为没有先例所以还不好预测。双方的此次纠纷因牵涉到在视频网站投放广告的广告主引起了多方关注。在部分人士看来,广告主在视频网站上投放的广告计划和广告位都是由视频网站来安排,它们并不知道广告投放的影视内容是否侵权。这也是搜狐、优朋普乐等组成的网络反盗版联盟9月大规模诉讼优酷侵权后的第二批案件审理。首批案件审理已经于11月26日有结果:北京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在庭审后判定优酷侵权,判决优酷向反盗版联盟发起方之一优...
广告主(Merchant,Advertiser,Retailer,E-retailer,orOnlineRetailer),是是在网上销售或宣传自己产品和服务的商家,是FM234分销联盟广告的提供者。任何推广、销售其产品或服务的商家都可以作为广告主。广告主可以是通过网络长期推广销售其产品、服务的厂商,期望提高知名度/访问量的实体,期望增加会员的网站,寻找新的营销渠道、新的营销增长点的企业,期望降低营销成本却又能提高收益的公司,及计划重点推介某一项目、产品、服务、网站频道等的公司/网站,并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与多种多样的联盟会员网站合作加入FM234联盟营销平台,可以直接与已加入的各类联盟会员进行沟通.按照联盟会员网站内容和用户目标进行分类,可以使更多的网站参与您的营销活动。在短时间内可以建立有效的营销渠道,通过这些渠道获得销售量的增加或者达到一定量化的营销效果。2.降低营销成本由于联盟营销是按照效果支付费用的,因此与不能够保障效果的购买广告位不同,可以有效的控制广告费,实现广告费对应量化的广告效果。通过具有明显目标顾客的网站,诱导用户访问广告主网站及购买商品。购买或注册会员等实际效...
作为广告主,我们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要求才能确保广告的成功。首先,广告主的最高决策主管必须扮演重视广告的角色,确保广告预算得到充分利用并实现最大化的效果。其次,广告主要尊重广告公司的合作,尊重广告人的劳动,这是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基础。此外,广告主的企业实体以及产品本身,在市场上是有潜力的,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广告来扩大我们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另外,广告主需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信用,以确保广告活动的可持续性和可靠性。同时,广告主还需要有健全、合理的审查制度,以确保广告内容的合规性和适宜性。此外,广告主还需要有明确的产品营销策略,以确保广告活动与我们的市场营销目标相符。最后,广告主需要选用广告公司的标准,以确保广告活动的专业性和质量。 总之,作为广告主,我们需要确保广告活动满足一些基本的要求,才能确保广告活动的成功。这些要求包括预算合理、合作愉快、内容合规、可持续性、专业性等。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我们才能实现广告活动的预期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三十一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
作为互联网产业内颇具知名度的两家视频网站,乐视与迅雷的此次诉讼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尤其在该案中,乐视网计划追究在涉嫌侵权的视频内容上投放广告的企业主的侵权责任,更是引起行业的高度关注。毫无疑问,广告主作为第三方被追究侵权责任,将可能使涉嫌侵权的视频节目难以获得生存空间,也会给侵权者以更大的警示,对于保护知识产权、规范行业行为均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也恰好给行业提出了新的问题,鉴于视频网站产业目前整体尚未获得盈利,针对广告主的侵权追责,是否又将给行业本身的发展进一步施加压力?乐视与迅雷的连环诉讼此次乐视网针对迅雷公司的侵权诉讼是按照被侵权内容分别提起的,共有十几部之多,其中包括热播的《潜伏》、《柳叶刀》、《夜幕下的哈尔滨》等电视剧,以及院线高票房的《画皮》、《赤壁》等大片。据乐视网的代理人、北京卓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克枫律师介绍,目前在诉讼程序中的案件有三起,两起已经开过庭,第三起尚未开庭,而准备提起诉讼的还有十余起。其中大多数是迅雷涉嫌非法提供下载乐视网享有网络版权的影视剧,部分是迅雷提供在线视频播放的内容。这些案件中,乐视网方面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判令迅雷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侵权作...
《广告法》规定了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之间应订立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发布者需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公布收费标准和办法。 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在广告活动中具有广告发布职能的法人、其他经营者,包括新闻媒介机构和其他广告经营者。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发布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广告主的责任与广告内容的合规性相关联的标题扩展:广告主的合规责任与广告内容的法律风险 广告主的合规责任与广告内容的法律风险密切相关。广告主作为广告活动的主要责任方,承担着确保广告内容合规的重要责任。他们需要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避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或侵犯竞争对手权益等行为...
为了实现使广告主在法律的框架内自由、公平地开展营销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改善广告投资环境的目的,要科学、有效地分配自律责任和他律责任,并建立制度以保障实施。当前任务:促使并保障广告主依法、自由、公平地开展市场营销和宣传活动;实现方式: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制度,包括法律和非法律的;工作方法:科学有效地分配自律责任和他律责任。与广告主有关的问题不能都通过法律来解决,因为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法律只应当解决法律问题。与广告主有关的法律问题,不能都通过广告法来解决,因为广告法的调整范围是明确而详细的,主要规范广告主与广告活动有关的行为。制度由体制和机制组成。法律制度的形成与体制和机制都有关系。所以准确评价中国的广告法律制度,要考虑这两方面的因素。过度强调体制方面的原因,或者过度夸大机制方面的作用,都是不全面的。尊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理解、尊重并有效地适用该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是现代文明的基础,也是广告主自由、公平地开展营销、宣传活动的基石。这是要向国际知名广告主提醒的,也是要和国外的法律同行们分享的。·广告主认为营销与宣传不自由、不公平的原因分析全面、深入和正确地理解中国的广告法律制度是必需的,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