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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笔录

更新时间:2024-08-14 11: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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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笔录是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对有关情况所作的记录。 通常在执行公务时由执法人员制作和填写,作为执行过程的证据和资料,供司法机关参考。 执行笔录的内容可能涉及案件的细节、执行过程、当事人陈述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执行笔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经当事人确认后签名或盖章。如有异议,应当在笔录中说明,并记录在案。 执行笔录是司法机关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执行笔录,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
执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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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笔录是人民法院执行员、书证员,依照法定执行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司法文书中规定的执行事项,采取强制措施时,将执行人情况详实地记录下来的一种司法文书。由三部分组成:一、首部。写明标题,执行的时间(起止年月日时分)、地点(执行当时的具体场所),执行人员、记录员(姓名、职务)、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如系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场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职务、单位、住址),执行标的(执行对象),写明被申请人的财产。二、笔录内容。记明执行的程序、根据、组织和对象(执行标的物),执行异议,协助执行,妨害执行行为的控制措施;申请执行、移交执行和委托执行的情况;所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程序中的和解;执行中止和终结;执行回转。三、尾部。执行人、记录人、在场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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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笔录内容不真实:如果笔录的内容并非当事人或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通过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得的,那么该笔录将被视为无效。因为这违反了证据的真实性原则,无法作为定案的依据。2、笔录程序违法:在制作笔录的过程中,如果执法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未出示证件、未告知权利等,那么由此产生的笔录也将被视为无效。因为这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证据的合法性基础。3、笔录形式不合法:笔录必须按照法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记录,如果笔录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如缺少必要的签名、盖章等,那么该笔录也将被视为无效。因为这影响了证据的完整性和可信度。4、笔录内容与案件无关联:如果笔录的内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无法证明与案件事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那么该笔录将被视为无效证据。因为这违背了证据的关联性要求,无法为案件的审理提供有价值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上述情况下笔录可能被视为无效,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对笔录的效力存在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并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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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及其具体要求。包括证据种类如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提供必要证据。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必须合法有效。根据最高法院规定,一方提供的证据对方无法反驳的,法院应确认其证明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提供必需的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必须强调其合法性,即必须是真实客观有效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也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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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笔录对签字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执行笔录主要由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或书记官按照法定执行程序进行,用于详细记录针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其他司法文书中所规定的执行事项,实施强制措施过程中的相关情况。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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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签约后不履行,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2、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法院可根据此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以便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为后续执行提供线索。3、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如果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有权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这些措施将对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和商业信誉产生影响,从而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4、追究刑事责任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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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笔录签字后有法律效力,是做出执行裁定的依据之一。执行笔录是人民法院执行员、书证员,依照法定执行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其他司法文书中规定的执行事项,采取强制措施时,将执行人情况详实地记录下来的一种司法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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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调解书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法反悔。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基于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并可采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并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调解书未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当事人无法反悔。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和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应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同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执行笔录的有效性及相关法律规定 执行笔录的有效性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一个涉及到司法程序和证据规则的重要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执行笔录是一种记录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的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执行笔录的有效性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能够准确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的证言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执行笔录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如知情权、陈述权和辩护权等。同时,执行笔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能被篡改或伪造。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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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录的重要作用:固定证据、决定案件依据,审判监督基础。开庭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商讨回避、证人名单、排除非法证据等。开庭时通知相关人员,公开案件提前公布信息。法庭笔录需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具有以下作用: 1. 固定当事人各方的证据,作为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依据。 2. 作为审判监督的基本依据。 在开庭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相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解和听取意见。开庭时,审判人员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当事人,传唤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法庭笔录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院要求当事人做笔录的目的是什么? 法院要求当事人做笔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客观和准确。通过要求当事人进行笔录,法院可以记录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以便在审理过程中作为参考和依据。这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防止证据的遗漏或篡改。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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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执行异议之诉的证据包括各种形式,如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案外人有权提出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前提出,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执行庭在处理执行异议时需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和和解建议,对被执行人进行相关询问并记录。这些记录是法官的正常工作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执行异议之诉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有权提出执行异议。首先,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其次,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最后,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并提供必需的证据。 执行庭在处理执行异议时,需要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和解建议。对于被执行人,执行庭也有必要进行相关的询问,了解其一年内的财产情况及目前的财产情况,以及了解实现执行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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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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