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法律词条>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新时间:2024-07-10 11:30:13

187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但婚姻自由是有限度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一、什么叫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规定,即为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为违法行为,不受法理保护。因此,婚姻自由的权利,既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许当事人滥用。二、婚姻自由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二者相互补充,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面,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一)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在结婚自由上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民法典》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二)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

阅读全文>>

婚姻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不容干涉。同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婚姻自由权利,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可以提炼出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不容干涉。同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婚姻自由权利,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法律规定:不容干涉一夫一妻制 婚姻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之一,也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婚姻自由法律规定,每个人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婚姻对象,而不受其他人的干涉。这一法律原则保护了当事人的自由和尊严,同时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一夫一妻制仍然被广泛实行,并且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和干涉。这些限制和干涉包括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离婚、限制婚姻自由等。这些法律限制和干涉,虽然可能出于某些合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婚姻稳定和社会和谐,但事实上却剥夺了人们的自由和尊严,违反了婚姻自由法律规定。 因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婚姻自由法律规定的价值和意义,努力推动婚姻自由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每个人都能...

阅读全文>>

婚姻自由权是法律赋予每一婚姻关系主体的一项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和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因此,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得到法律保障。他们的婚姻自由权利属于民事权利中的人身权。虽然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但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仍需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

阅读全文>>

婚姻自由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原则,其中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包办及非法干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包括夫妻双方有共同和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婚姻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原则,对于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

阅读全文>>

父母直系亲属的再婚子女可以结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和子女、配偶之间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情况下,禁止结婚。但是,父母和子女之间没有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可以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二条 国家鼓励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共同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阅读全文>>

结婚自由权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在结婚自由上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

阅读全文>>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