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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申诉

更新时间:2024-09-03 1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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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申诉是指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向进口国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商品采取反倾销措施的行为。申诉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证明进口商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反倾销申诉是维护国内产业利益和公平竞争秩序的重要手段。
反倾销申诉

反倾销申诉

中国政府受理反倾销申诉的部门是商务部。按照《反倾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申请反倾销调查,申请人应将反倾销申请书向商务部提交,由商务部对申请书及所附的证据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审查的目的是,审查申请书中所提高的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立案调查是正当的(《WTO反倾销协议》第5条第3款)。商务部可以自主决定反倾销调查。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但是,根据西方国家反倾销的实践,政府自行发起调查的情况是罕见的,对于证据的要求更为严格。从《WTO反倾销协议》第5条第5款的规定可以看出,自主立案调查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特殊的措施。政府当局只有在有倾销、损害及因果关系的存在的充分证据(sufficientevidence)的情况下,才开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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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企业从1997年就开始运用反倾销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以前是企业面对贸易救济的时候不作为,现在需要规范企业在申诉过程中的行为。不同的国内产业申请反倾销调查,应根据产业的情况、产品的范围及被控倾销产品的情况进行。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反倾销申诉过程中涉及的机构为: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具体的受理部门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受理部门中国政府受理反倾销申诉的部门是商务部。按照《反倾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1、申请立案申请反倾销调查,申请人应将反倾销申请书向商务部提交,由商务部对申请书及所附的证据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审查的目的是,审查申请书中所提高的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立案调查是正当的(《WTO反倾销协议》第5条第3款)。2、自主立案商务部可以自主决定反倾销调查。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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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企业从1997年就开始运用反倾销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到目前为止共产生21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在中国加入WTO后,这一游戏规则是不是有新的变化,企业应如何运用这一国际惯例保护自己?中国于今年11月4日、26日和12月4日,先后宣布了对三种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初裁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的进口铜版纸,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等商品采用现金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其中,对进口铜版纸的反倾销调查是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企业的第一例反倾销申诉案。同时中国还在11月19日宣布对部分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有专家说,这表明中国正在开始努力用WTO的规则,更多地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国际贸易中的争端,是一个积极的开局。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中国的企业从1997年就开始运用反倾销的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到目前为止共产生21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在中国加入WTO后,这一游戏规则是不是有新的变化,企业应如何运用这一国际惯例保护自己?反倾销申诉中有哪些法律问题值得注意,核心的程序是什么,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等等,都是中国很多企业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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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强制应诉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被告必须到庭应原告起诉进行答辩的,不应诉的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应诉。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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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日已启动重点行业进出口监测系统,从而初步建立了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这一预警机制将如何运作?国内产业界如何利用这一机制申请反倾销立案,保护自身利益就这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有关人士。三种倾销损害须立即行动产业损害调查局人士表示,建立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通过这一机制,使国内产业因倾销遭受损害的程度能够依据一系列指标得以迅速反映。如果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出现以下三方面的特征,尽管不是现实的威胁,但如果不采取措施将导致实质性损害:1.受到威胁的产业是中国国内已经建立的产业。2.该产业受到的损害是一种现实的威胁。这是区别实质损害和实质损害威胁的主要特征。3.这种损害威胁是一种事实而不能仅仅只是猜测。预警监测公告将定期公布产业损害调查局人士介绍说,经贸委的产业预警系统是一套集进出口贸易情况、产业生产经营情况、专家评判等内容于一身的体系,主要用于预警我国的产业经济安全情况。据记者了解,尽管这套预警系统的具体条文目前尚在等待国务院报批当中,但经贸委的产业预警监测已经初步启动。不过,产业预警监测公告还要等到下半年才能在国内主要媒体上定期发布。据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有关人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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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提起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凡中国境内生产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那么,我国《反倾销条例》对申请人主体资格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13条的规定,凡中国境内生产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定资格应当看其是否为国内产业或者可以代表国内产业。可见,国内产业的概念直接涉及到申请人是否有资格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那么,什么是国内产业?根据《反倾销条例》第11条规定,所谓国内产业系指: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这是从生产者的数量出发的,即从所有中国生产与进口产品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情况来衡量国内产业的构成情况。2.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这是从国内生产者的产量所占全国总产量的份额来衡量是否构成国内产业。所谓主要部分,为总产量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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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反倾销调查的终裁裁决为有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的威胁,美国商务部(DOC)将在七天后发布反倾销命令。各利害关系方随后可以向设在纽约的美国国际贸易法庭(CIT)提起上诉,要求对商务部的终裁决定进行司法审查。国际贸易法庭的司法审查仅审查商务部的终裁决定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代替商务部重新做出终裁决定。如果商务部的终裁决定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或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贸易法庭将要求商务部重新审核其终裁决定并向法庭提交重审报告。1.上诉申请必需在反倾销命令发布后的三十天内递交到美国国际贸易法庭。2.包含争论议题的诉讼书必须在下一个三十天内递交到美国国际贸易法庭。3.美国商务部将在诉讼书递交后的六十天内向法庭提交调查记录卷宗,各利害关系方须于记录提交六十天后将案情摘要提交到美国国际贸易法庭。4.之后,各利害关系方与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向法庭提交若干辩护及抗辩简报。5.国际贸易法庭的法官发表裁决意见及重审命令。6.美国商务部按照法官要求对其终裁决定进行重审并于九十天内向法庭提交重审报告。7.各利害关系方对美国商务部的重审报告发表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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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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