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专项监管部门则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专项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因此,对于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各个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
安全生产方针是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如下: 1、事前的监督管理:如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审批,包括经营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 2、事中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日常的监督检查、安全大检查等。 3、事后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以及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责任主体主要包括4种。(一)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如何认定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等不是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事由都是无过错责任,两者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以其存在过错为前提,但在其中一方向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追偿,这种追偿是最终责任承担意义上的追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所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适用于安全生产法。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除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关系;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建章立制典型推介活动的通知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各有关单位、企业(集团):为实现今年初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为实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使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目标,促进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化,国家局政策法规司定于2003年5月1日至10月30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建章立制典型推介活动。请结合《安全生产法》的实施认真组织。附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建章立制典型推介活动的说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附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建章立制典型推介活动的说明此次活动采取征...
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包括: 1、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3、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4、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 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