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证据保全
在保障海事诉讼程序推进的同时,亦存在制度设计上的不足,亟待予以关注与修正,厘定其适用范围,既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要防止其滥用所导致的巨大“杀伤力”。...
1、海事请求人提交海事请求的书面申请书。申 2、海事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 3、海事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对于不符合海事请求保全条件的,裁定驳回其申请。...
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证据保全进行了规定,包括诉讼中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诉讼中证据保全的启动应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法院依职权启动为例外,并限定了启动方式和适用情形。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但情况紧急时也可口头提出。证据保全措施由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也可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行政诉讼证据保全程序与民事诉讼类似,应明确相关内容。 新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将证据保全分为诉讼中证据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其中,诉讼中证据保全有两种启动方式:一是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由法院作出裁定;二是当事人未提出申请,法院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中证据保全的申请人由“诉讼参加人”限缩为“当事人”,意味着诉讼代理人不再可以作为证据保全的申请人。同时,诉讼中证据保全程序的启动,应强调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启动为例外。法院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应限于确有必要之情形,主要针对处于紧急状态、来不及通知当事人提出申请的证据,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等。而诉前证据保全的启动方式限定为依利害关系人申请。 关于证据保全申请的形式,新民事诉讼法并未限定为书面方式,但原则上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
1、海事诉讼证据首先,证据是指能够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海事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海事案件事实的全部真实材料。当海事纠纷发生时,我们必须借助海事诉讼证据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范围、调整和限制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范了证据收集、质证、审查和申请的全过程,证据规则从根本上受到诉讼机制的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特别诉讼法》(以下简称《海事诉讼法》)的制定,建立了海事特别诉讼机制,对海事诉讼证据作出了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规定,这为海事诉讼证据独立规则的制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在这里,有必要定义本文引用的两个概念:1。特别是海事诉讼证据,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具有诉讼证据效力的证据材料。海事调查证据是指海事主管部门在海事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根据海事部海事局发布的《海事交通事故处理指南》依职权收集的证据材料通信[2]。显然,海事调查证据不同于海事诉讼证据,它们在程序法意义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地位。海事证据保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提取、保全或者封存的具体形式。海事证据保全的...
诉前海事证据保全制度,试图廓清其法律属性,探讨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思索其对民事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借鉴意义,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第六十二条海事证据保全是指海事法院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对有关海事请求的证据予以提取、保存或者封存的强制措施。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被保全的证据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第六十四条海事证据保全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该海事请求的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约束。第六十五条海事请求人申请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向海事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保全的证据、该证据与海事请求的联系、申请理由。第六十六条海事法院受理海事证据保全申请,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第六十七条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二)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三)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四)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第六十八条海事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海事证据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对不符合海事证据保...
申请人:xx***有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省**市**路208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被申请人:“MVxx”(海桥)轮船东请求事项:1、提取“MVxx”(海桥)轮自到达装货港NOxx至今的航海日志;2、提取““MVxxx”(海桥)轮接收编号为***-07xx提单项下货物的的大副收据;3、提取““MVxx”(海桥)轮接收编号为***-07xx提单项下货物的装货事实记录;4、提取“MVxx”(海桥)轮的船舶国籍证书;事实与理由:2007年8月30日,申请人与上海***船务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向***公司租赁船舶,从菲律宾NONCOG岛运输25000湿吨红土镍矿到中国江阴港,**公司提供的“MVxx”(海桥)轮必须配备4个抓斗,每个抓斗的负荷为5立方,装货速率为每个晴天工作日4000吨。但当“MVxx”(海桥)到达装货港后,由于船舶老化,设备陈旧,装货速率远远低于运输合同的约定。致使整个装货时间延迟了十多天,给申请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鉴于上述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且上述证据容易发生变化和出现难以取得的风险。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7、勘验...
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采取海事证据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海事请求的当事人;(二)请求保全的证据对该海事请求具有证明作用;(三)被请求人是与请求保全的证据有关的人;(四)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证据保全就会使该海事请求的证据灭失或者难以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