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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级别

更新时间:2024-08-08 15: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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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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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级别共有2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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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二、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一月停发,直至考核的次年一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除以 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除以 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到每日扣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除以 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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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级别的概念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各国公务员都有级别,但确定级别的依据和级别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在美国等实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反映的是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与公务员本身的资历条件无关,级别不随人变化。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相同的职位划入同一级职位,职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变,级别也不变。而在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的级别主要反映公务员本身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级别随人走,同一职位可由级别不同的人来担任。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既考虑了职位分类的因素,又吸取了我国传统的官员品位制度、干部等级制度以及现代品位分类的因素。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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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第三条职务和级别设置遵循科学、规范、效能的原则。第四条职务和级别是实施公务员管理,确定公务员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的依据。第二章职务与级别设置第五条公务员职务根据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限额、职位等设置。公务员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规格相一致。第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第七条领导职务层次由高至低依次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八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第九条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第十条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依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第十一条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第十二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家级正职:一级;(二)国家级副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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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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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2、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模设置确定。3、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由国家依法另行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二、对于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则依据其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公务员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确定公务员的级别时应依据的条件。具体讲有三条:一是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二是公务员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三是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资历(主要包括任现职的时间和工作年限)。这些条件在确定公务员级别时起着不同的作用。职务决定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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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务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职数限额以及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范围内,按照拟任职务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三十日内,应根据拟任职务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任职考核。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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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非法律关系的咨询,请询及所在地人事部门或市(县)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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