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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

更新时间:2024-07-26 1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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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 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即便购房者不签认购书,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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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一般由开发商自行制定,内容详略程度差异较大。一般认购书约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义务主要有两项:根据认购书约定的条件在将来某个时间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认购书约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还负有对认购书未作约定的事项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公平协商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此可见,商品房认购书的签订往往伴随着定金的交付。在这里提醒购房者,从法律效力上说,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购房者没有合理理由不签订购房合同就不能要求开发商退定金,所以在签订购房认购书时要仔细看清关于定金是怎样规定的,谨慎交付定金。一、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意思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民法典》上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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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文件,前者是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前的协议,后者是确认买卖事实的协议。购房认购书的价格并非最终价格,应根据协议内容确定。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在目的和内容上有差异,需注意区分。 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文件,虽然它们都与商品房买卖有关,但它们的法律地位和作用不同。购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购房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购房合同;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购房认购书上的价格并不一定是优惠完的价格,而应当根据协议内容来确定。 另外,购房认购书并不等同于购房合同。虽然购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有某些相似之处,但是它们的目的和内容是不同的。购房认购书主要是为了约束双方订立本约,而购房合同则是为了确认买卖事实并达成商品房买卖协议。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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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定金能退。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其余情况定金均不可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商品房认购书的定金是否退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2、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3、如果有其它损失,还可能依据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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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民法典》上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即便购房者不签认购书,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环节,只是习惯做法。但认购书只要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只不过在实践中,由于不同项目在认购书中规定的内容有多寡之别,印刷质量有优劣之分,对于一些印制简单的认购书,购房者尤其是初次购房者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对其中约定的“几日后定金不退”的条款也并未放在心上。很多情况下,签完了认购书很快就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于是,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就成为不少购房人的烦恼。对此,希望购房人能充分重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约”请求。即在订立购房合同前,当事人约定将来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因此,“认购书”在购房合同尚未签订前属于预约合同。一、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性质商品房认购书一般由开发商自行制定,内容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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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效力为: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与买受人订立的认购书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认购书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商品房买卖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商品房买卖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1、商品房买卖协议指的是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详细,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 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二、没有预售许可证合同有效吗没有预售许可证合同是无效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不过如果购房者因此要提前诉讼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之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则该合同会被认定有效。三、无预售证退房可以赔多少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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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3)房屋价款计算;(4)定金;(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填写商品房认购书是进行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但是填写认购书的时候,不填写签约日期的话,可能会给以后的商品房交易造成一定的麻烦。因此,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各种文书的填写,还是要保持清楚明了,不可含糊其辞。商品房认购书律师审核版<p>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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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即便购房者不签认购书,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环节,只是习惯做法。但认购书只要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一、售楼部签的合同有效吗认购书性质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商品房预约合同(认购书)生效后,一方当事人未尽义务导致合同的谈判、磋商不能进行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签署购房临时认购书之前的注意事项要对开发商有个基本了解,做到一看、二问、三查。一看是看发展商的有关证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该块土地的房地产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二问是在看的过程中,可以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发展商、代理商的销售人员进行询问。其次,还应当多问问同一楼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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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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