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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24-08-13 14: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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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是指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权属的情况下,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原则由承包方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纠纷。 企业承包经营起源于国有企业改革,随着经济发展与经营需要,广泛运用于交通运输、快递物流以及酒店餐饮服务等各个行业。
企业承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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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以下几类:1、以本集体经济组织为原告,起诉外地承包者为被告。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原承包合同无效,或者合同有效,要求承包者支付承包费。2、以外来户承包者为原告,本地集体经济组织为被告,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合同。3、外来承包户起诉本地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无偿收回承包地或强行收回承包地、毁坏农作物、农具、房屋等侵权行为,请求赔偿损失。4、本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更换,现原承包合同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请求确认原告合同无效。5、承包方拖欠承包费纠纷。特点有:一是纠纷的多元性、复杂性。二是纠纷的群体性。三是纠纷的激化性。一、自留地与承包地的区别自留地与承包地的区别如下:自留地是村集体直接给予村民用于使用的土地,不用签订承包合同,该地块不属于耕地范围。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的产物,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承包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如果赋予公民对耕地承包的继承权,会出现以下导致农村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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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而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导致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而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从而引发纠纷。2、管理混乱引起的纠纷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对土地承包不依法进行管理;很多土地荒废多年,没有积极的纳入正规管理;土地开发过程中没有认真核实所有权;层层转包渔利现象大量发生引发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不经过民主议定原则私自发包,有的甚至以明显的低价格发包。该种情况下村民本来就有意见,一旦出现土地价格上涨或土地收益提高,就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和纠纷。(2)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明确。因为历史原因,有些土地确权不明确,没有核准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在开发和种植时引发争议。特别是原来有些离村较远的荒地,逐渐被离土地比较近的农户开发种植,产生收益后引发纠纷。(3)土地大面积开发引发纠纷。(4)土地层层转包甚至一地多包渔利,有的未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转包,有的转包合同违法等等,导致土地关系混乱引发纠纷。(5)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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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寻求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在第三者的主持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如果调解、仲裁或诉讼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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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劳动纠纷1、原劳动部《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2、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包含有工资福利等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则该合同带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属性。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中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关于承包合同引起劳动争议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规定,处理职工与企业因执行承包合同有关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商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承包合同中非劳动权利义务方面的标的、内容及应承担的违约经济责任予以确认。如果这些条款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可以作为处理上述劳动争议的依据。二、企业承包合同的特征它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种法律形式。其法律特征表现在:1、发包方是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有关行政部门。(承包方)则是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双方之间不论是否存在行政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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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和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应该如何确定呢?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因此,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 然而,《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这意味着,对于这些案件,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管辖地来确定管辖,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至于仓储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仓储合同纠纷适用一般管辖。当事人对管辖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另外,《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一项规定,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仓储合同发生纠纷的,由海事法院管辖。因此,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仓储合同纠纷应由海事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而仓储合同纠纷则适用一般管辖,当事人对管辖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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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管辖地来确定,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土地是典型的不动产,因此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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