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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纠纷

更新时间:2024-01-27 17: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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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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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保留消费证据网购时注意保存交易凭证,做好备份。在网购中,网购的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一定要将电子数据信息妥善保存,这些电子数据信息亦是发生纠纷进行维权的重要证据。同时,网购过程中与卖家进行的聊天记录,亦是体现买卖双方的要约与承诺过程,尽量将自己所购产品的各项数据(如品牌、单价、数量、重量、发货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表达清楚,一旦商家未按承诺供货,商家即构成违约。第二:异地照样能够投诉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本地外地网站,都可投诉。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第三:七日退货绝大部分商品都能七日内退货。根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第四:电商平台要知名注意辨别购物网站的合法性。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首页最下方查看该网站是否有通信部门的icp备案证号、公安部门备案编号、工商部门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以及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的经营业务批准文号。上述内容的图标链接如果都能点击打开,该网站即是合法的。第五:网银结算需谨慎小心保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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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取证需要明确调查取证的概念和要求。1、调查取证是针对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中存在的某些疑点,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或收集证据的一种仲裁活动。2、为了正确处理合同争议案件,在调查取证中,必须反对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不能先入为主或附加任何外来的成份。在收集证据的时候,要力求全面、客观。一、法院只看证据不调查能告律师吗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收集;2、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4、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在调查取证中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调查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2、调查人员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3、调查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手续不齐。4、调取证据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5、调取的证据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二、医疗纠纷应当怎样收集证据发生医疗纠纷采取下列措施收集证据:1.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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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保留好以下相关证据:1、保留消费证据。注意保存交易凭证,做好备份。2、异地照样能够起诉。3、七日退货。绝大部分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4、电商平台要知名,注意辨别购物网站的合法性。5、网银结算需谨慎。6、警惕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电商合同纠纷怎样处理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1、协商。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2、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3、仲裁。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5、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所谓诉讼是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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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合同的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基于合法的归责事由进而确定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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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商事活动的发生可能不依附于任何有形的实体,而是通过计算机之间按照网络协议所进行的数码交换活动所完成的。(2)法律行为的发生没有任何地理因素上的联系,而是由网络地址及域名(DomainName)予以特定化的。(3)法律行为的活动形式与传统的媒介毫无关联,其所涉及的范围通过虚拟空间遍及全世界。(4)人们可在任何地理位置上进行电子商务活动,因此法律行为的主体具有随意性和流动性。(5)国际互联网的全球性和无国界性,使电子商务案件大都含有涉外因素。(6)司法管辖权问题的复杂化是电子商务案件很显著的一个特征。网络空间的特性导致电子商务案件中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难以确定,这样就容易造成多个国家(地区)同时对一个案件拥有司法管辖权。各国出于对本国国家、社会和国民利益进行保护的考虑,都尽可能地扩大本国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造成司法管辖权的冲突。一、商务合同的分类有哪些按贸易方式的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可将合同分类:1.销售或购货合同这类合同俗称买卖合同。由生产国直接出口,消费国直接进口,单进单出逐笔成交的贸易方式称逐笔售定。在进行这种贸易时,原则上应订立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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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3、特别程序民事案件的审理期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4、审判监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民事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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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英-特网上的电子商务管辖是各国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难题,因为网络的无过节性、使得电子商务的活动瞬间即可完成,但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是国家司法主权的一部分,各国自然要力争。当然,即便国内企业与企业电子商务纠纷同样存在地域管辖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五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购销合同中,河东的履行地通常是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的,以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作为河东履行地,或以已经实际交货五变更了约束的交货地点作为履行地。这些指国内企业间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对于电子商务而言,作为事务的标的物,应当容易确定交货地点,而以文学、文艺等作品作为标的物的,其交货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很难确定其交货地点,如果无法确定,则只能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管辖地,如何最终确定将是面临的一个难题。而对于涉外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本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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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纠纷到底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还是电子商务的消费纠纷来确定。如果是电子商务的合同纠纷常见的适用法律为《民法典》、消费纠纷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要发起诉讼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笼统地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就某一特定的法院而言,它的管辖区域无疑是确定的,但网络空间本身难定边界,判断某一网上活动发生的地点和发生结果的确切范围都是十分困难的。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的设计目的在于信息共享而不是独有,所以一个加害行为产生多个损害地的情况并不鲜见。可以说这些侵权行为结果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有人建议干脆取消侵权行为地这一识别因素,而仅以被告的住所地及可执行的案件标的所在地来确定管辖权。依目前国内司法实践来看,网上侵权案件基本上还是采用被告住所地原则。虽然这样可以避免原告挑选法院时无所适从,或不同地区法院同时主张管辖权引起的混乱,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将网络空间与地理空间完全对立、分割的做法尚值得商榷,也不适合解决国际间管辖权纠纷。电子商务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目前,国际上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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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CNNIC第21次报告,截止2007年底,中国的网民已发展至2.1亿人,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中国的网民网络购物人数答4640万人。而2007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业务额达17000亿元,产生了一批世界级的电子商务公司、如阿里巴巴等。大量的网民及纷繁的电子商务活动,使得电子商务纠纷也不断增加。商务买卖活动不可避免地引起交易者对价钱、质量、交付时间和其他条款的纠纷。传统的诉讼及仲裁方式与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显得费时和昂贵。针对电子交易、快捷、节省、小额以及部分无实物的特征,同时又因为网络技术的使用和交易地域的广泛性,产生更多的纠纷。因此,以网络来解决网络商务的纠纷方式势在必行,以期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这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电子商务纠纷在线解决方式。在线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形式,一般有三种:(1)在线仲裁;(2)在线调解;(3)在线交涉。我们在此仅谈到第一种在线仲裁。在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或加拿大,甚至印度,均有针对电子商务纠纷提供在线仲裁的网站。这种仲裁专门针对电子交易纠纷。尤其适用于因合同条款的解释所产生的商业纠纷和争议。这种网站同时为B2B和B2C的纠纷提供服务以及电子邮件方式的文本。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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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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