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代理权限
律师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前者涉及诉讼代理行为,后者涉及处分委托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一般代理律师可以代为起诉、应诉等,特别授权代理律师的权限更大,可以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实体利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代理权限的具体范围有所规定。 律师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一般代理主要涉及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例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等。特别授权代理则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委托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等。特别授权代理律师的权限更大。 一般代理的权限范围包括代为起诉、应诉、代为申请保全、申请回避、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申请执行以及其他约定可代理的事项。特别授权代理则包括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实体利益的权利。 在民事诉讼中,代理的权限范围主要涉及诉讼行为。一般代理律师可以代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等。特别授权代理律师则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离婚案件的代理权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离婚案件的代理权限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离婚纠纷律师的代理权限: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法律规定 离婚纠纷律师的代...
代理人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权限包括:代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告知被害人回避权利并协助行使;指导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与公诉人配合并发表独立意见;协助委托人抗诉。律师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 根据提供的信息,代理人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代理权限包括: 1. 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2. 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帮助。 3. 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了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如果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4. 告知被害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员申请回避,并协助被害人行使此项权利。 5.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依法指导、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 6.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代理律师与公诉人互相配合,依法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代理意见与公诉意见不一致的,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独立发表代理意见。 7.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代理律师可协助或代理委托人,在...
律师全权代理的权限主要是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有的委托书只笼统地写上“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都是不正确的。对此,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对于后一类权利,由于不涉及被代理人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因此无须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当事人如果在...
如何确定律师的代理限,是委托代理诉讼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委托代理权限越明确、越具体,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就更为切实有效的维护。委托代理权限是委托人对诉讼代理人在什么范围内为代理行为的规定。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委托人对实体权利方面作出的授权规定。如对实体权益的具体要求,可放弃、变更的权利义务及其条件。二是委托人在程序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授权规定。即在民事诉讼程序上,代理人应行使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如委托人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所享有的请求司法保护、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权利;承担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在民事诉讼中,委托人有关承认、放弃、变更、和解、反诉、上诉等特别授权,更应作为代理权限的内容。在实践中,确定律师的代理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委托代理权限必须明确、具体,不得笼统写为诉讼代理、一般代理、部分代理,以免委托权限的授权不明而引起纠纷。2、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代理权限充分体现委托人的真实意愿。3、要使代理权限尽可能在符合受委托律师代理活动的需要。4、如果同一个诉讼当事人聘请两名律师代理,应分别写明两名律师所代理的事项和权限,分清主次。5、应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如离婚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