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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权纠纷

更新时间:2024-01-24 19: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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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权纠纷是指在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的情况下,他人复制、传播、展示或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侵犯了原作者的独占权利。 这可能涉及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创作。当他人未获得合法许可而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版权拥有者有权提起法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制止侵权行为。复制权纠纷通常涉及版权法的适用,旨在保护创作者的知识产权,维护其经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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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权纠纷

根据我国民法及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在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一、协商当事人协商和解,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二、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个人来主持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途径,当事人不愿意,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申请行政管理著作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我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其申请或者依职权给与侵权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那些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权利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或者控告,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著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四、仲裁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根据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能够排除法院管辖,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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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二、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1、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2、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3、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三、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为了让证据更加准确并且更具有说服力,原告可以聘请公证处的公正人员一起去购买侵权物品,请公正员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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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第三条当事人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人民责任的,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侵权产品储存地、查封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所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存放、隐匿侵权复制品的场所;查封地是指海关、著作权、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的场所。第五条涉及不同侵权场所的多个被告人共同提起诉讼的,原告可以选择被告一方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只对其中一名被告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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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1、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2、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最高院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3、法定赔偿最高院在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的《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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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复制行为具有多种形态,包括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其具体表现方式是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著作权意义上的复制需要有固定性和可感知性,即必须是以现在或者将来发展的方法固定于载体之上,能够直接或者借助于机械或者装置被感知。复制是发行的前提,复制权是影视作品投资人收回投资、获得利润的重要途径,复制他人影视作品应当征得许可。未经授权在电影院播放影片的过程中,在放映窗口录制影片,属于复制权中典型的翻拍翻录行为,侵害了权利人的复制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怎么解决1、协商当事人协商和解,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2、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个人来主持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途径,当事人不愿意,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申请行政管理著作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我国的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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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来量刑的。只有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有两种刑罚:1、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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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制品侵权怎样担责1、复制品侵权的担责方式:应当由行为人根据具体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若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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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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