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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政府监管机构

更新时间:2024-07-23 15: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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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政府监管机构是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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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第167条将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作出列举性规定,但该条款并非证券监管机构职责的全部。结合《证券法》第7、8和167条规定,证券监管机构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以下职责:1.规章规则制定权。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制定和发布监督管理证券市场的规章和规则。根据这一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与仅根据证券委的授权,拟订有关证券市场管理的规则的证监会明显不同。《证券法》第172条第1款进一步规定,证券监管机构应当公开其依法制定的规章、规则和管理制度。2.派出机构设立权。根据《证券法》第7条第2款规定,证券监管机构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证券管理职责。根据目前实践,证监会已改变以往按照行政区域标准设立派出机构的传统做法,转而按照经济区域标准设立派出机构。3.审批权或核准权。我国《证券法》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对债券发行采取审批制。鉴于证券监管机构依法集中统一管理全国证券市场,证券监管机构对股票和债券发行,分别享有核准权和审批权。4.证券行为之监督管理权。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对证券发行、交易、登记、托管和结算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证券发行、交易、登记、托管和结算的概念及相关问题,见本书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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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法对证券公司责任人及监事实施监管措施。责任人可能面临改正、谈话、警示函、不适当人选等措施,严重情况下可能禁入证券市场。监事如有违法行为也将受到监管措施。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使违法行为者,证监会可能重罚。综上,证券监管法主要针对证券公司责任人及监事,保护信息市场秩序。 根据证券监管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该证券公司被处置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可能会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如果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能会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另外,证券监管机构的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对证券公司被处置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有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监管措施。对于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情况,证券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证券监管法中涉及到信息市场监管的相关规定,主要针对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该证券公司被处置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受到的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监管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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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集中监管模式。这种模式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由政府专门设立主管部门对证券发行、交易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一种证券监管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参与和干预证券市场的活动,国家设置有一个或多个专门的政府机关作为证券主管机构,由其代表国家对证券市场依法行使全面的管理职权。美国是采用政府集中监管模式的典型代表。美国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是一个以美国联邦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为核心,以若干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协会为基础的双层次的监管组织体系。美国联邦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直属于美国总统,兼有立法、执法和准司法权,独立行使对证券市场的全面监管职权;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协会则通过自律性规则的落实来行使辅助监管权。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除美国外,还有日本、韩国、以色列、菲律宾、埃及、巴西、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也基本采用这种模式。证券集中监管模式,以行政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强调全国统一的立法,建立有一套全国统一的行政监管机制。其优点主要有三个方面:(1)立法、执法全国统一,促使证券行为有法可依,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威性;(2)能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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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职责所享有的权力。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八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调查取证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进入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取证。 2、询问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权询问与被监督检查的事项相关的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所调查的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和封存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权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也有权对可能被转移或者隐匿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封存,被封存的文件和资料,有关人员不得自由处理。 4、查询帐户与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证券和证券帐户,对于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迹象的,有权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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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组成。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股东大会决议; 4、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5、财务会计报告; 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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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监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发行监管: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对证券发行人进行审核和监管,确保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交易监管: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对证券交易进行监管,防范和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保护市场公平、公正、透明; 3、信息披露监管: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监管,确保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4、投资者保护:证券市场监管机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5、监管制度建设: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加强对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6、国际合作: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参与国际性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合作、交流和研究,提高证券市场监管水平。 证券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以下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注意事项: 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监管规定,确保监管工作的严密性和高效性; 2、加强信息披露监管: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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