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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物证

更新时间:2024-08-06 1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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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存在形式或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外部特征是指物品或痕迹的形状、大小、数量、颜色、新旧程度等;存在形式是指物品或痕迹所处的位置、环境、状态等;物质属性是指物品的物理或化学性质、质量、成分、结构、功能等。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 (1)犯罪的工具; (2)犯罪的对象; (3)犯罪过程中留下的物品或痕迹; (4)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 (5)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物品和痕迹。
刑事诉讼物证

刑事诉讼物证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根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多种形式。证据的作用主要有四个方面:发现线索、审查真实性、证明次要事实和强化证明作用。诉讼法对证据的定义应统一。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非常重要,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 2.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 3. 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 4. 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基于立法的统一性,三部诉讼法对证据概念的理解应当是统一的。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它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不论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还是其他形式的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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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特点? 【分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证据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三个特征。客观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相关性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和刑事案件具有客观的必然的联系;合法性指证据只能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审查认定。 【解答】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三个特点。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据的相关性指作为证据的事实必须和刑事案件具有客观的必然的联系;证据的合法性指证据只能由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收集、固定、保全和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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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辨认程序是刑事案件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其中包括多个步骤。首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其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然后,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每位辨认人应当单独进行辨认等。此外,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最后,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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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警察如何取犯罪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警察在从事相关侦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取犯罪证据时,警察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或个人需在通知书上盖章或签名。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警察在取犯罪证据时需要遵守法定程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或个人需在通知书上盖章或签名。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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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和书证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证据形式,物证以物品和痕迹证明事实,书证以文字和符号证明事实。物证客观实在,不反映主观意志,而书证反映主体意愿。通信内容属于书证,而笔迹属于物证。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书面材料不是书证,而是物证。因此,需要仔细辨别和分析物证和书证,确保案件事实准确公正。 物证和书证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证据形式。物证是指以其存在、外形、特征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而书证则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所表述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质性证据。 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而书证则是一定主体制作的,反映了人的主观的意志。因此,物证和书证在形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另外,虽然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是信件上的内容之一,但通过文字的形式记载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是书证。而笔迹的鉴定是以外形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是物证。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并不是所有的书面材料都必须是书证,有些书面材料不是以其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容,而是以其存放地点或外部特征等对案件起证明作用的,这样的书面文件就不是书证,而是狭义的物证。因此,在具体的证据收集和分析过程中,需要对物证和书证进行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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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刑事诉讼中效力最高的证据。刑事案件里面主要有这几类证据: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试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那么只有兼具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3个要素时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也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明力,这样的证据同时也是最有效的。 证据应该符合哪些条件?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证据如何排除?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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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否真实,是否具有证明力,是否足以证明案件情况,需要司法人员遵循一定的原则加以审查判断。这种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就是证据规则。包括:审判机关取证规则、最佳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口供补强规则、证人作证规则、认证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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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庭举证顺序有: 1、按照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 2、按照事实要素在案件中的重要程度,合议庭应当引导公诉人根据各事实要素在案件中的性质和地位安排举证顺序; 3、按照案件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按照共同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次地位; 5、根据被告人所作的是无罪辩解或罪轻辩解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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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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