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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共有

更新时间:2024-08-16 1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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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共有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同享有同一船舶的所有权。分类船舶共有关系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船舶共有人各按其对共有船舶中所占的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自己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同共有,是船舶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对共有船舶共同享有权利。
船舶共有

船舶共有

船舶共有是指船舶的所有权属于两人以上共有。在国际上,对于船舶共有是否兼有民法债权上的合伙关系,看法不一。大多数学者持否定观点,主张船舶共有仅有物权的共有关系,并无债权的合伙关系。如法国、德国及英美学者。因此在大多数国家的海商立法中,为了区别合伙共有对船舶共有作了特殊规定。主要表现在:(1)在合伙共有中,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不得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而在船舶共有中,各共有人有权处分其应有部分,只有在因共有人的处分致使船舶丧失原有国籍时,才应得到全体共有人同意。(2)在合伙共有中,对于合伙债务,与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而在船舶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利用船舶而产生的债务按其应有部分比例负担。(3)在合伙共有中,对于共有财产的使用和管理,除另有约定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而在船舶共有中,对船舶的事务,由半数以上,并按其应有部分的价值总和超过半数的共有人同意决定。(4)合伙共有关系,于共有人之一死亡、破产、丧失行为能力时终止。船舶共有关系不受共有人之一死亡、破产、丧失行为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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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共有属于所有权中的一种,船舶共有人的权利有:1、船舶共有的主体的非单一性。属于船舶共有的,船舶共有人享有船舶所有权;2、船舶共有的客体为同一艘船舶或者几艘船舶,各共有人对共同的船舶均享有所有权,而不是对其分别享有所有权;3、船舶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因共有关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船舶共有关系中的权利主体。船舶共有是指船舶的所有权属于两人以上共有。主要表现在:(1)在合伙共有中,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不得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而在船舶共有中,各共有人有权处分其应有部分,只有在因共有人的处分致使船舶丧失原有国籍时,才应得到全体共有人同意。(2)在合伙共有中,对于合伙债务,与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而在船舶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利用船舶而产生的债务按其应有部分比例负担。(3)在合伙共有中,对于共有财产的使用和管理,除另有约定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而在船舶共有中,对船舶的事务,由半数以上,并按其应有部分的价值总和超过半数的共有人同意决定。(4)合伙共有关系,于共有人之一死亡、破产、丧失行为能力时终止。船舶共有关系不受共有人之一死亡、破产、丧失行为能力的影响。一、运输危险货物的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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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有的船舶要怎样设立抵押权1、取得持有船舶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已经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共有权的分割受影响。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六条船舶共有人就共有船舶设定抵押权,应当取得持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船舶共有人设定的抵押权,不因船舶的共有权的分割而受影响。二、船舶抵押权的特点1、意定性。船舶抵押人和船舶抵押权人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签订书面船舶抵押合同。2、登记。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登记。《海商法》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3、物上代位性。当被抵押船舶灭失时,对于因船舶灭失所得的保险赔偿,船舶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4、从属性。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也消灭。5、追及性。不论抵押船舶落入何人之手,船舶抵押权人得追及该船舶行使其权利。三、船舶抵押权登记的内容1、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颁发机关和证书号码;3、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利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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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共有所有权证有几个共有船舶的所有权证有一个,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船舶共有所有权登记程序与船舶所有权的登记程序相同。二、船舶抵押权的效力是什么船舶抵押权最重要的效力是赋予其担保的债权以优先受偿权。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抵押权人将被抵押船舶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抵押权随之转移。被抵押船舶灭失,抵押权随之消灭。由于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三、船舶优先权的特点是什么船舶优先权具有以下突出特点:1、法定性。船舶优先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其产生要基于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创设船舶优先权,同时其实现也必须通过法院依法行使职权进行。2、秘密性。虽然船舶优先权是一种物权,但不受物权公示性的约束。船舶优先权的产生和存续既无需当事人做任何意思表示,也无须在船舶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从而也无从查知。3、随附性。船舶优先权一经产生就附着在船舶上,随船舶的转移而转移,只有法定原因发生才消灭。船舶的合法受让人不能以对受让船舶以前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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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产权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九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十条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建造中的船舶申请所有权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1、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2、船舶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办理);4、船舶建造合同,如建造合同中对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约定不明的,还应提交船舶建造合同各方共同签署的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5、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技术资料,以及完成至少一个分段的证明(按分段方式建造的)或安放龙骨证明(按整体方式建造的);6、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5张以上从不同角度拍摄且能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整体状况的照片;7、船舶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已完成建造的船舶申请所有权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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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所有人是指对船舶本身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人。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所有人本人、船舶共有人和租船人。船舶所有人本人是完全的自物权人,享有充分的和全面的船舶所有权,除可以对船舶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之外,还可以对船舶进行处分。船舶所有人是海上运输活动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海上运输活动和海上生产活动都是围绕船舶所有人而展开和进行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海商法就是关于船舶所有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船舶共有人包括船舶共同共有人和船舶按份共有人两类,他们分别依据民法上的共同共有制度和按份共有制度对船舶行使所有权。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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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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