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
一、强制执行条件有什么1、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民事判决书、裁定、调解书或者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开始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立案后,开始执行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加以规定,但是强制执行立案开始执行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当事人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要向当地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且还要尽可能的提供被执行人的个人银行账号和财产的信息。如果当事人有困难或者不明白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必须要向当地的法院提交被代理人的亲笔签名或者盖章。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因此只要是生效判决书上明确的结果,都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没有起算金额,甚至很多非给付金钱义务的行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等。而且,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四条:“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因此强制执行是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支付费用的。如何执行对反担保申请强制执行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执行行为或者案外人对法院执行标的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申请。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
强制执行的流程:1、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常见的执行方式和手段有九种:查询、冻结、转移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规定的财产;强迫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土地的;执行法律文书规定的行为;强制双倍支付,在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的款项;必须办理所有权证书转让手续。申请强制执行行为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异议期限是多长时间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如果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强制执行公证的实施是为了有效的保护债权一、强制执行公证的概念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二、强制执行公证的实用性快捷性1、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促进债务人如期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2、方便、快捷的实现债权。债务人一旦不能如实履约,债权人可不经法院繁冗的诉讼审判程序,直接持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节约争议解决的成本。债权人无需支付巨额诉讼费及律师费,更不用耗费大量精力。三、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范围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款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协议;5、以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学费、赔偿金为内容的协议;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四、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
终止强制执行首先要提交终止强制执行申请书,然后法院审核,认定申请理由是否成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天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取消或修正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事件外人对执行目标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天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该目标的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探视权强制执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一)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