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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所有权

更新时间:2024-01-31 15: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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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最为重要的物权形式。所有权是最重要的物权与财产权,它是交易发生的前提,也是交易追求的结果。
物权所有权

物权所有权

一、什么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所有权的特征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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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权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二、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过户吗房屋所有权证的过户实质是物权的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的内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可以知道房屋所有权证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是不能过户的,还需要有其他的审核材料。除了相关审核材料之外,房屋所有权证的状态应当是正常的,即没有被抵押。如果房屋所有权证处于抵押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的过户需要与抵押权人协商。三、房屋所有权证怎么办理1、买卖双方须在房产交易后的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等相关的必要材料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房屋作为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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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权取得的方法所有权的取得以权利取得是否以前权利人的所有权为前提作为标准,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1、原始取得。原始取得又称固有取得,是指非依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所有权,如生产、收取利息等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一定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二、物权是所有权吗物权包括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有所有权就代表有物权。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所有权包含了四项权能:一是占有,即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又可以分为所有人占有与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二是使用,即对财产的有效利用或从中获取经济上利益。使用权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行使物的使用权必须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进行。三是收益,即指利用财产并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收益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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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占有权能: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占有权与所有人发生分离。占有权与占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占有是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本身只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2.使用权能: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能也可以转移给非所有人行使,并且使用权能仅适用于非消耗物。3.收益权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息(孳息)的权利。收益权是与使用权有密切联系的所有权权能,因为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结果,但使用权不能包括受益权。4.处分权能:对所有物依法予以处置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权能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和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其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什么是所有权权能所有权权能,是指大陆法民法对所有权内容的一般性概括。学理上认为包括所有权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方面。所有权积极权能指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法律可能性,又称为所有权支配权能。大陆法各国民法对此类权能的概括不尽相同。有学说认为:所有权是某种总括权利,其(积极)权能不过是对所有人对物一般支配力的概括性描述,它并没有穷尽所有人支配物的其他可能性;亦有学说认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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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权归谁所有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物权效力优先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一)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在同一物之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无沦其成立次序先后,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理根据主要在于《民法典》的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经过登记或动产经过交付转移了占有,就发生物权转移,产生对抗第三人的债权的效力。如未经过登记或交付,就还停留在债权阶段,债权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彼此不发生某一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二)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是否存在优先效力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对此前面已有提及。立足于物权效力的广义理解,物权的优先效力应当包含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亦称作物权的对内效力或物权的对内优先性,意指同一物之上多个他物权并存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物权设立的先后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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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具有以下的特征: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第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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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性它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在量上的总和,而是一个浑然一体的权利,不能在内容或时间上加以分割。由此所有权才可以派生出他物权,即他物权系从所有权上新创设而取得,而非从所有权中分割取得。2、本源性所有权是他物权之母,经济越发达,所有权产生出他物权的情况就越多。3、弹力性所有权虽受他物权的限制,但他物权一旦消灭,所有权即恢复其圆满状态,因此所有权犹如弹簧,可因承受负担或负担的消除而伸缩。4、永久性所有权无存在期限的限制,可永久存续,因此为无期限物权,此与他物权及债权均有不同。5、社会性为社会公益之需,所有权在现代社会中应受法律的限制,由此使所有权呈现较强的社会化色彩。专利所有权问题被许可人一定得注意,许可的标的专利到底是属于什么人或法人的很多国外的企业用不同的主体申请专利,这给专利许可造成了很大混淆。所以在接受许可是被许可人一定要检查许可人的权属证书,可能的话要将该证书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免得在接受授权后被第三人起诉。如果发现专利许可人并不拥有该项专利,或者并不拥有其授权的专利组合中的某项专利的所有权,那被授权人一定得要求许可人提供其有权进行专利分许可的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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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性质: 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 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 第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第五,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第六,所有权具有观念性。 第七,所有权具有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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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特征为具有物权性、不可分性、从属性。留置权的权能为:占有权;收取权;使用权;偿还请求权。 所有权的特征为: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所有权具有观念性;所有权具有平等性。 所有权的职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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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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