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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

更新时间:2024-03-22 14: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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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特征之一是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机关内部的某些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务,不在监督之列。
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实施的层级监督。一、行政执法监督目的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实现立法宗旨和职能,促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二、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2、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3、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情况;4、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5、罚没财物的处置情况;6、行政执法争议的处理情况;7、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三、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1、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3、实行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4、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5、实行违法行政行为督查制度。6、实行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管理制度。7、对行政执法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8、区政府在其职权范周内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在监督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1、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悖的规范性文件,责令改正或撤消。2、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纠正或撤消。3、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责令纠正或予以撤消。4、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5、对违法处置罚没财物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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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监督的含义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依据、执法行为以及执法程序的合法与适当进行的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的目的,一方面是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二、行政执法监督的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任务概括为以下几点:(1)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自觉、严格地执行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法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行政管理不是简单、机械的活动,法律规范也不是自发运作的准则。现代行政管理要求管理者把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复杂多样、变化无穷的社会现实问题及事务。在这一过程中,各级行政机关有责任根据法律规范的要求就法律规范如何具体执行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有关内部的工作制度、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明确执法的目标责任等等,都是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工作所应注意并予以落实的事项。把执法机关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积极、认真地履行法定职责置于监督之下,可以有效地促进法律、法规、规章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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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2001年9月22日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8号公告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局的法制工作部门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负责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有权查询、调阅有关执法案卷和其他材料,对涉案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被监督检查对象应予配合和协助。第三条本局法制工作部门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和本系统上级法制工作部门的业务指导。第四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照本制度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二)审查本局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监督检查本局所属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四)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五)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六)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七)协调处理本系统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八)组织、指导、参与行政执法检查;(九)办理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第五条本局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于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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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行政执法监督,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含直属机构,下同)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的监督活动。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适用本规定。国务院所属部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机构和省以下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特征之一是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机关内部的某些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务,不在监督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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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分为执政党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这五大类型。其中社会监督也就是需要发挥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与其他四种监督类型共同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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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法学上,行政复议属于行政司法的范畴。所谓行政司法,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以裁判者的身份,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准司法程序),依法解决行政纠纷或特定民事纠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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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兄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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