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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给刑事裁定书

什么情况给刑事裁定书

2022-04-16 1,553
普法内容
出具刑事裁定书的情形有:1、自诉刑事案件,经过审查,发现缺乏罪证,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又不愿撤回自诉的,可以裁定驳回自诉人对被告人的控诉;2、中止审理案件;3、终止审理案件;4、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5、补正裁判文书,发现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或刑事调解书有个别错误或遗漏之处,裁定予以改正、补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审查起诉的内容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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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律师 王黎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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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10-2019
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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