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丧偶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儿媳和她的公婆不是法律定赡养义务的相对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们自己的子女。而且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和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除。
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我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是公婆的子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对于儿媳,如果尽了赡养的义务,属于传统美德。对于已经丧偶的,对公婆尽赡养义务,还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如果不赡养,也不违反法律。但是我国法律是鼓励丧
没有。 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
法院审理认为儿媳妇是否有赡养婆婆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现两原告均已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
儿媳一般不具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应尽赡养义务的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对父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在并不存在有负担能力的子女,或者没有子女时,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
儿媳不赡养公婆不犯法。儿媳本来对公婆就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丈夫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
公婆起诉儿媳不赡养,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应该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的制度。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