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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可以不还。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
证明婚姻期间的债务非共同知情而成,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1、找到债权人,让他们为证,借款之时配偶并不知晓,借款协议同样说明这是单方面的责任。 2、证实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事务。 3、囊肿募捐、遗赠等协议单独列出的债务可作为证明。
需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如果是的话,就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就是一方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则一般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不知情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来说,夫妻债务分为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其中夫妻个人债务不需要双方一起偿还,而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不知情也应该一起偿还。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
夫妇一方不知道,是否还要看情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使对方不知道,也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以下五种情况具体而定,分别是: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所借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对方承认或债权人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实行共债共签原则,也就是只有双方以共同意思表示签订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新司法解释没有出台之前,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完全放置于债务人里面,也就是被要求承担清偿责任的不知情一方,必须拿出充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