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构成医疗事故犯罪
如何构成医疗事故犯罪

如何构成医疗事故犯罪

2022-04-16 340
普法内容
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在治疗病人时,由于严重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就诊的对象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才会成立此罪。下面是详细分析:1、本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医院医生、护理人员、个体行医者都属于医务人员。2、主观上存在重大业务过失,而不是故意犯罪。3、对象是就诊的病人。4、后果是严重不负责任才导致的。
《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

    2024-06-21 35
  • 医疗事故构成犯罪谁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构成犯罪谁承担责任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 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是需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损失的。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有严重损害结果,直接造成了病人死亡和伤害等严重后果。 2、必须有违

    2024-05-23 21
  • 医疗事故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医疗事故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造成医疗事故的,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0-12-12 184
专业问答更多>>
  • 那么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如何的呢?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

    2023-10-03 15,340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及构成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

    2022-04-05 15,340
  • 医疗事故罪能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有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它与一般医疗事故的质的界限主要在于医疗事故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严重性是否达到造成就诊人死

    2023-07-25 15,340
  • 医疗事故构成犯罪谁承担责任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 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是需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损失的。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有严重损害结果,直接造成了

    2022-05-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01:10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医疗机构的工作秩序,及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其主要犯罪对象为:生命健康安全正收到疾病折磨的病人; 2、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医务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患者出现死亡、

    2,290 15,340
  • 医疗事故如何起诉 01:46
    医疗事故如何起诉

    医疗事故的起诉程序为: 1、受害人首先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收集好相关证据,包括医院的就诊记录、病历、发票、病情证明、诊断报告、手术记录等等; 3、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先草拟好民事起诉状,写清楚医疗过错发生的事实全过程、诉讼

    1,220 15,340
  • 医疗事故罪包括哪些犯罪行为 01:20
    医疗事故罪包括哪些犯罪行为

    医疗事故罪,指的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因为其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就诊人出现死亡、或就诊人的身体健康收到严重损害的行为。 医疗事故罪包括的犯罪行为有: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指的是医务人员在治疗护理

    1,77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所副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139-0519-618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